根据工作职责范围,经市人事局批准(淄机编办(1989)23号)设办公室、宣传科、培训科、药具管理科(药具站)。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 1 人;宣传科设科长、副科长各 1 人,培训科设科长、副科长各 1 人;药具管理科设科长、副科长各 1 人。
办公室:协助中心领导具体负责做好单位的人、财、物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收发、文秘、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宣传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规划;具体负责组织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科普宣传。
培训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编写基层干部培训教材;指导基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编发《 淄博人口 》 。 药具科:具体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仓储管理、业务培训、新型节育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发放,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免费药具零售市场的清理清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