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市林业地方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种苗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组织、指导和管理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核和申报;(七)组织、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三)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 [详细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