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与渔业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与渔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全市水利与渔业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水质监测公报;协调全市水文工作。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详细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