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发展,推进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
(三)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市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和组织协调;指导信息化人才培养和普及教育。
(四)负责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并进行行业管理;协调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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