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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第二季度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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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7-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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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二季度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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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做大金融产业规模

一是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目标,积极做好金融创新调研,学习先进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经验,根据我市实际策划金融改革发展新思路,起草《关于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实施意见》,明确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从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市场化、专业化金融支持科创产业服务体系,推进金融资源集聚、金融机制创新和金融生态优化等多个维度,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努力奠定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同时还策划了首届中国(淄博) 科创产业金融高峰论坛筹备方案。二是研究促进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聚集的政策措施。吸收借鉴青岛金家岭金融区扩大对外开放20条、济南区域产业金融中心相关政策以及部分外地市出台的相关办法,起草《淄博市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鼓励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支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完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目前正向各部门征求意见。三是做好金融产业规划工作。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金融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与戴德梁行、招商银行总行研究院、深圳前海创新研究院等专业机构进行多轮对接洽谈,研究探讨我市金融规划编制思路。聘请深圳前海创新研究院就我市金融产业规划编制及制定《淄博建设科创产业金融高地行动方案》开展调研。四是加大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招引工作。加大与驻淄银行机构上级行的沟通对接,推动青岛银行、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市政府分别于 62日、611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青岛银行在3年内为我市提供300亿元综合金融服务,工商银行未来5年内为我市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提供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支持。

(二)推进基金业集聚发展

一是印发《淄博市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十条意见》,从改革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体制、基金募集规模奖励、基金投资规模奖励等十个方面促进我市基金机构的集聚发展。二是加快推进基金组建运作,目前全市“四强”产业专项子基金达到13支,总规模536亿,新注册或新迁入基金9支。三是打造基金招商平台,通过基金引入优质项目落地淄博。通过基金成功将蓝星智云、国创中心、优品车、吉利汽车等4个项目引入落地淄博。四是及时关注后备资源企业发展状况,作为我市企业资源和推荐对象进行培育和推介。我市项目库储备项目数量达到650个。

(三)实施资本市场突破行动

今年东岳有机硅成功在创业板上市,目前我市10家企业在山东证监局上市辅导,2家企业进入精选层挂牌辅导期,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60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674家,全市上市工作形势良好。一是助力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做大做强。今年以来,我市先后有蓝帆医疗、鲁泰纺织、齐翔腾达3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或者发行计划已获证监会审批,总融资额达75.44亿元,其中蓝帆医疗是新证券法下深交所首批“注册制”公司债券受理企业。同时,发挥好上市公司“头雁效应”,引导上市公司持续提升运行质量、扩大市场深度广度。目前正积极筹备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现场会,通过强化上市公司园区的引领示范和集聚发展带动作用,打造资本市场“新沂源现象”。二是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312日,东岳硅材在深交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我省首家香港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A股上市的企业,也是今年全省首家在A股上市的公司。强化拟上市企业的服务和推进, 6月份,邀请山东证监局来我市开展了辅导企业高管集中辅导验收考试,我市4家在辅导企业参加了考试,为抢抓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时间机遇赢得先机。经过积极努力,在宏观经济发展压力持续不减的外部形势下,我市今年上半年新增IPO报辅导企业2家,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报辅导企业2家,在辅导企业家数达12家,新增科创板报材料企业1家,在审企业家数达3家,企业上市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格局。三是强化后备资源培育。建立完善了40家企业组成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库,根据企业上市进程推进情况,按种子期、培育期、辅导期、IPO材料待审期实施分类精准服务。配合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和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精选层要求,有针对性地调研、发动、储备和培育对接科创板后备企业,着重在我市四强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筛选培育企业。3月份以来,先后邀请山东证监局、上交所、深交所及国内知名券商等来我市实地调研,精准指导后备资源企业开展上市工作。在疫情期间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持续做好企业培育。5月份,联合上交所组织召开了全市资本市场发展座谈培训会,6月份,在资本市场学院组织开展了淄博市企业上市精准培训班(第二期),精准培训并指导企业加快上市工作进程,16家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共38人参加培训。四是充分发挥平台要素作用。发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要素聚集优势,起草《关于支持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做大做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齐鲁股权实现创新发展,建成以资本市场要素为核心的金融要素聚集平台、金融生态服务平台、科创产业服务平台和政策落实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加强与各类创投机构对接,与洪泰基金、金石投资、中国风投研究院、国华投资等机构密切合作洽谈,围绕企业上市、产业发展等展开深度联系对接。

(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制定《淄博市应对疫情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对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贷款综合年利率不高于1%的比例给予最高180天的财政贴息。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8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硬核措施,引导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不断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二是固定每季度组织政银企精准对接活动。36日,举办全市政银企对接集中推介活动,14个市直部门在活动现场向全市22家银行现场推介431个重大项目、企业,融资总需求413.18亿元。623日,举办全市政银企对接.走进经开区活动,通过精准对接重点企业、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方式,强化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的金融服务。三是精准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继续加快人才贷、应急转贷、“政银保”、银税互动等金融政策的传导和利用,强化“人才贷”业务在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市级“人才贷”业务风险补偿比例由50%提高到80%,截至目前已发放“人才贷”业务164480万元。截至5月末,各区县设立应急转贷基金17.98亿元,1-5月份,支持企业255家,提供转贷资金26.51亿元。全市“政银保”贷款累放额达到笔75笔、10917万元,银税合作贷款余额15.32亿元,其中银税信用贷款余额达到10.97亿元。我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61家。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与光大银行、渤海银行签订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协议,合作银行达到15家。合作银行为2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29笔,贷款金额14160万元,其中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12880万元。四是扎实推进企业金融辅导工作。目前全市共有1523家企业列入金融辅导名单(省级99家、市级440家、区县级984家),126支辅导队(369名辅导员)正积极跟进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当前存在融资需求企业52287.92亿元,已解决272家企业33.67亿元资金需求。五是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举办淄博市政府与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市鑫润担保公司正式纳入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省投融资担保集团联合探索信息化大数据业务新模式。完成与桓台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工作。持续推进具备条件的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张店区、临淄区、沂源县、高新区)参股工作进程。对于尚不具备参股条件的,研究探索分险合作模式。研究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市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安排1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六是持续支持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和发展。截止到630日,已完成156项数据归集,全市36家银行机构、5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认证企业数量达到6043家,已经成功对接发放755笔,撮合融资金额102.89亿元。平台积极研发了淄博市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系统,实现了贴息资金的线上申报。到台州市金融服务信息信用共享平台和苏州市股权融资服务平台进行了考察学习,形成了《淄博市股权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并报送给市领导。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力实施信贷扩容工程,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全面推进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落地见效,努力扩大“人才贷”业务规模,推动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完善全市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转尽转”。进一步抓好“政银保”“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等金融政策的推广应用,千方百计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着力推进金融辅导工作,提高企业运用金融政策意识和能力。完善政银企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以及同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互通,商讨化解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提升对接互动效果。完善优质企业、项目“白名单”定期推送制度,组织各区县和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定期推介优质项目、重点企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项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深入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实现健康发展。按照省“金安工程”部署,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切实维护供应链金融安全稳定。重点关注市调度重点担保圈核心企业、省调度风险企业等重点企业风险状况,加大破圈拆链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是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围绕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制定出台更具吸引力和放大效应的政策措施,为企业上市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强化与工信等产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造一批科创属性和带动能力强、短期内有望冲击资本市场的新兴行业优质企业,持续挖掘和培育后备资源企业,形成良性企业上市梯队,为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大力实施资本市场突破行动,进一步壮大资本市场“淄博板块”,实现产业招商与资本招商、实体产业与金融产业双融合,为淄博区域经济竞争新优势提供强劲动力,叫响淄博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新名片。

五是加快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基金体系,打造基金投资招商联动平台。根据我市产业资源禀赋,按照“产业+基金”、“大基金+大项目”的思路,聚焦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和陶琉特色产业,实现每个行业跟进一只基金,助推形成创新型产业和产业集群。根据企业发展规律,分别设立覆盖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阶段的基金,丰富完善新旧动能基金体系。推进基金招商、产融互动,依托金融大厦、科创大厦B座和即将建设的创投风投中心,打造资本招商平台,将基金投资的项目引入淄博、将基金投资项目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引入淄博,带动链条布局,助力产业集群集聚。继续深化与盈科资本、洪泰资本、金石资本、恒松资本等国内私募巨头的合作,积极对接央企资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提升行业发展活力。定期举办基金发展高峰论坛和推介活动,营造基金集聚发展的舆论氛围。创新招商方式,发挥基金链接作用,通过基金链接更多基金、持股平台和产业项目迁移或注册落地淄博,实现基金招商与产业招商、资本招商、人才招引的有机融合。

六是优化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一是加快推进区县担保业务合作进程。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推进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构建。采取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完成临淄区、沂源县平台参股工作,尽快纳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参股的区县试行分险合作模式。二是完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尽快出台尽职免责制度办法,形成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调整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平台业绩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在实现保本微利前提下支小支农成效。研究制定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财政补贴办法。三是发挥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合作优势助推业务落地。联合省投融资担保集团打造淄博银担合作大数据平台、供应链金融增信平台,通过大数据更好的解决三农、小微融资问题。

七是进一步拓宽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建设股权融资平台;设立单独的农业金融板块,根据农业农村局的数据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引进金融惠农产品,协助银企对接;与国内领先的农业科技公司合作,推动科技助农。同时,针对数据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实时、按月或按季等方式更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使用的时效性、提高数据归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