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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第三季度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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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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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三季度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攻坚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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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做大金融产业规模

一是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目标,积极做好金融创新调研,学习先进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经验,根据我市实际策划金融改革发展新思路,起草《关于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的实施意见》,明确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从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市场化、专业化金融支持科创产业服务体系,推进金融资源集聚、金融机制创新和金融生态优化等多个维度,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努力奠定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同时还与半岛都市报社对接,正在配合市财政局筹备中国(淄博) 科创产业金融高峰论坛。二是研究促进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聚集的政策措施。吸收借鉴青岛金家岭金融区扩大对外开放20条、济南区域产业金融中心相关政策以及部分外地市出台的相关办法,起草《淄博市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鼓励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大力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支持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完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等,目前正在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做好金融产业规划工作。成立了多部门组成的金融规划编制工作小组,与戴德梁行、招商银行总行研究院、深圳前海创新研究院等专业机构进行多轮对接洽谈,研究探讨我市金融规划编制思路。目前确定与招商银行进行合作,聘请招商银行研究院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与招商银行《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已起草完成,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履行公平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已经展开。四是加大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招引工作。加大与驻淄银行机构上级行的沟通对接,推动青岛银行、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与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青岛银行在3年内为我市提供300亿元综合金融服务,工商银行未来5年内为我市重点领域及重大项目提供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支持。

(二)推进基金业集聚发展

一是基金规模快速扩张。大力简化基金设立流程,加快组建具有淄博特色的产业基金群。截至9月底,全市各级累计发起或参与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28支,总规模906.8亿元,其中市级18支,总规模839.9亿元。2020年全市新设立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17支,总规模399亿元。二是政策优惠力度大。认真贯彻实施推进基金机构集聚发展的十条意见及实施细则,对政府引导基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降低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门槛,加大奖励扶持力度,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是基金链接效应逐步凸显。充分发挥基金机构对产业和要素资源的链接平台作用,构建“产业资本+产业基地+龙头企业”招引模式,以“大基金+大项目”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实施资本市场突破行动

今年东岳硅材成功在创业板上市,截至目前我市已有7家企业IPO材料,1家企业报精选层材料,另有7家企业报山东证监局辅导。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60家,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681家,全市上市公司累计直接融资787.04亿元,全市上市工作形势良好。

一是以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统领企业上市工作。依托我市新材料、新医药、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四强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策划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新思路,明确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新路径,构建服务科创产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体系,全力服务民营企业上市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做好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高端人才板”企业挂牌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民营企业、科创企业和人才的金融支持力度。二是助力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做大做强。召开资本市场发展淄博现场工作推进会议,就促进上市公司以及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做大做强进行部署,邀请山东证监局、上交所、深交所就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内容进行培训,实地考察指导上市公司,积极兑现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政策奖励,鼓励引导企业提升资产质量、提高资本运作水平。积极协调监管部门、战略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做好问题上市公司化解工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三是精准服务助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建立完善了40家企业组成的上市后备资源企业库,配合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建设和科创板行业要求,有针对性地在我市四强产业和新兴产业中调研、发动、储备和培育科创板后备企业。抓住国家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政策机遇,协调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拟上市企业辅导验收、报送上市辅导等事项与上级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和汇报沟通,推动企业加快上市进程。2月以来,针对疫情对企业上市进程可能造成的影响开展专题调研,一企一策,靠上服务,化解问题,对上争取。四是落实优惠政策,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按照今年省级金融创新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我市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有关规定, 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奖励,调动了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积极性。

(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制定《淄博市应对疫情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支持实施细则》,对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贷款综合年利率不高于1%的比例给予最高180天的财政贴息。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8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硬核措施,引导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不断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起草《淄博市银行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评价测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高对银行机构贷款增量、贷款增幅、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并对考核优秀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激励。729日,我局向人行、银保监、财政局及有关银行机构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提交市领导审核。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牵头起草《淄博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由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信用贷款风险专项补偿资金,通过对银行机构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形成的不良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引导银行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目前正联合市财政局对文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不断完善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每季度组织政银企精准对接活动,721日,举办全市数宇农业农村政银企对接活动,重点推介2020年启动实施的20个数字农业农村重点项目及28家有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数字农业农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我市农业农村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三是大力推动“人才贷”业务实现新突破。不断加强与合作银行的对接沟通,引导各合作银行第一时间完成备案,通过专题调研和座谈会等形式逐步推进“人才贷”工作,目前,我市纳入省合作银行名单的7家银行均已备案,全市累计发放“人才贷”贷款46笔,贷款金额20240万元,贷款规模位居全省第一。四是严格落实政银保有关政策。9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提高补贴资金审核效率、控制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数量、注意抓好政策宣传等要求,引导银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政银保业务,切实把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截至9月末,我市开展政银保业务的银行达到12家,其中,今年新增8家,收到并审核兑付“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申请65笔,补贴资金152.93万元;收到“政银保”贷款本金损失补偿申请2笔,补偿金额56.92万元。五是积极推动应急转贷工作开展。72日,我局组织召开企业应急转贷基金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加快推动市级应急转贷基金设立步伐。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成立市级引导基金,713日注册成立淄博市齐信应急转贷基金有限公司,负责市级应急转贷基金管理运营。810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淄博市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引导基金管理,切实发挥市级转贷引导基金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应急转贷基金规模18.98亿元,今年以来,应急转贷累计支持企业483家,提供转贷资金48.32亿元。六是扎实做好企业金融辅导工作。821日,组织参加全省金融辅导经验交流暨金融辅导员培训(视频)会,山东省金融辅导系统企业端上线后,积极引导辖内辅导企业开展系统注册认证和评价工作,为企业全面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29家企业列入金融辅导名单,其中省级101家、市级437家、区县级991家。全市从银行机构遴选金融辅导员369名,组建金融辅导队126支,遴选金融服务专员123名,各辅导队正积极跟进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已累计为409家企业解决资金需求78.98亿元。七是持续支持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和发展。截止到929日,平台注册企业数9870家,撮合贷款成交金额2252953.32万元,股权融资平台建设将正式启动。

(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风险化解成效显著。今年是“三大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我市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几个重点领域的实际,811-20日,我局联合市人行、淄博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三个督导组对各区县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促有关区县重点做好金融风险化解工作。911日,对重点区县农商行风险化解方案进行逐一调度。924日,召开全市不良贷款重点银行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推动重点机构不良贷款化解处置工作。今年以来,通过银企对接、行政协调、不良核销等多种方式继续扎实推进风险企业的风险化解,通过多方整治和综合评估。 二是开展各类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已开展入户宣传26800户,发放宣传资料70000余份。三是协调配合做好案件(风险)处置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三年攻坚战役。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非法集资陈案积案消化处置工作的通知》(淄处非办发〔20207号),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属地化解责任,强化情况调度和部门协同,将依法合规处置案件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贯穿陈案积案消化处置工作始终,推动案件分类处置化解,着力提高执行结案率。四是组织开展集资融资领域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按照市信访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统一部署要求,组建集资融资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协调各区县针对辖内集资融资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实行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攻坚化解有力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在规划编制方面:四经普各项经济数据调整加大了数据搜集整理的难度,对经济金融的分析和定位带来困难。四季度需要完成的工作较多,时间较为紧张。

(二)在企业上市方面:我市上市公司整体在规模、质量、数量等方面与先进地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符合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后备资源企业较少,后备资源储备不足导致持续推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工作潜力受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大力实施信贷扩容工程,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全面推进各项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落地见效,努力扩大“人才贷”业务规模,推动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完善全市应急转贷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转尽转”。进一步抓好“政银保”“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等金融政策的推广应用,千方百计优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是加大银企对接力度。着力推进金融辅导工作,提高企业运用金融政策意识和能力。完善政银企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以及同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信息、资源互通,商讨化解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提升对接互动效果。完善优质企业、项目“白名单”定期推送制度,组织各区县和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定期推介优质项目、重点企业,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项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三是持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深入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优质企业,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实现健康发展。按照省“金安工程”部署,加强对企业资金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切实维护供应链金融安全稳定。重点关注市调度重点担保圈核心企业、省调度风险企业等重点企业风险状况,加大破圈拆链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是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围绕建设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制定出台更具吸引力和放大效应的政策措施,为企业上市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强化与工信等产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打造一批科创属性和带动能力强、短期内有望冲击资本市场的新兴行业优质企业,持续挖掘和培育后备资源企业,形成良性企业上市梯队,为上市公司数量倍增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大力实施资本市场突破行动,进一步壮大资本市场“淄博板块”,实现产业招商与资本招商、实体产业与金融产业双融合,为淄博区域经济竞争新优势提供强劲动力,叫响淄博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新名片。

五是着眼产业培育,加快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全周期的基金体系。根据我市产业资源禀赋,按照“产业+基金”、“大基金+大项目”的思路,聚焦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四强”产业和陶琉特色产业,实现每个行业跟进一只基金,助推形成创新型产业和产业集群。根据企业发展规律,分别设立覆盖种子期、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阶段的基金,丰富完善新旧动能基金体系。强化资本意识,善用资本力量,瞄准“五个优化”,围绕龙头骨干企业补链延链强链,支持运用金融资本工具,加速产业资源横向集聚和垂直整合,重塑淄博产业新优势。

六是进一步拓宽市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建设股权融资平台;设立单独的农业金融板块,根据农业农村局的数据重点扶持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引进金融惠农产品,协助银企对接;与国内领先的农业科技公司合作,推动科技助农。同时,针对数据更新不及时、质量不高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实时、按月或按季等方式更新数据,确保平台数据使用的时效性、提高数据归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