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骨干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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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骨干河道岸线的管理和保护,为岸线科学合理利用和涉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提供可靠依据,市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我市骨干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孝妇河、淄河、乌河、东猪龙河、支脉河、北支新河、范阳河)。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将相关规划进行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30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电话:0533-2772297

2.传真:0533-2771908

3.电子邮件:zbhhzbhhglk@zb.shandong.cn

4.信函方式反馈请邮寄至山东省淄博市水利局河湖长制调度指挥中心 河湖管理科 收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西六路10号,邮编:2550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

淄河岸线规划(报批稿)

乌河岸线规划(报批稿)

东猪龙河岸线规划(报批稿)

范阳河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报批稿)

孝妇河岸线管理规划(报批稿)

北支新岸线规划(报批稿)

支脉河岸线规划(报批稿)

河道岸线规划是指沿河道水流方向周边区域为加强河流两侧土地空间保护和合理利用而划定的管理控制线,具有行洪、调节水流、维护河道生态既保持河势稳定的功能属性,同时在一定范围内有具有开发价值。岸线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河道行洪能力、维护河道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河道岸线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沿河开发及涉河建筑物日益增多,因为河道岸线范围不清晰,功能界定不明,缺乏可靠的管理依据,河道岸线无序开发过度开发问题日益突出,对河道行洪带来不利影响。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缺乏技术依据支撑,也给水行政许可和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为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7〕2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水管字〔2017〕12号)要求,我局牵头编制完成了我市骨干河道的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规划编制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和维护河流健康为原则,总结近年来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现状管理经验和存在问题,对河道岸线进行功能区划分,为科学利用和保护岸线资源,实现岸线资源的规范利用、有效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进一步强河道管理,推动河道生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局2019年5月7日至6月6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淄博市骨干河道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孝妇河、淄河、乌河、东猪龙河、支脉河、北支新河、范阳河)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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