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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423Q/2011-5106608 文号: 〔〕号
发文日期: 2011-03-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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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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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ibo.gov.cn)上下载。

 

一、概述

 

  淄博市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8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统一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使《条例》顺利实施,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多次召集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含高新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及任务,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0号)文件要求,印发了《淄博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淄博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试行)》、《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首先,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含高新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逐级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或主管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其次,建立了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网络,使工作对接方便及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我市还以公文流转为抓手,建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厅文秘科初审,按工作分工由市政府领导分别把关的政府信息审核机制,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把关",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职责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修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区县政府(含高新区)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对已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发布。

 

  五是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得到不断强化。主要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形成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体系、信息公开发布体系、依申请公开办理体系和监督保障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及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政府信息更正等内容;重点增设了政府工作报告、法规规章、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公开、政务公告、政府文件、政务公报、统计信息、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建设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城乡建设和管理、社会公益事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捐赠救助等27个栏目,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同时,为政府信息公开专设了政务频道,公众可以通过该频道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并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投诉或建议等,初步实现了网上参政、议政。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被评为2010年度山东省市级优秀政府门户网站,列全省17个地市第四位,连续五年被评为山东省市级优秀政府门户网站;我市的桓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也同时被评为2010年度山东省县级优秀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优秀政府网站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组于2010年12月25日发布了中国优秀政府网站评估结果,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获得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0年底,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9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104条,占8.12%;政策法规类信息2430条,占17.87%;规划计划类信息713条,占5.24%;业务类信息7005条,占51.51%;统计数据类887条,占6.52%;其它类信息1459条,占10.73 %。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技术创新工程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淄博市社会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淄博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淄博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淄博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通知》、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淄博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等。

 

  公开了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信息,如《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等与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工作。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如冬季灭鼠、手足口病、甲型H1N1、抗旱防汛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治安、道路交通、出入境、消防、警示信息以及有效的预防措施,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行政处罚结果、常用药品价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等信息。

 

  公开了公共卫生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质量与服务、中医事业、行风建设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信息。  

 

  公开了扶贫、优抚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低保标准调整、临时补助、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会的减免、大病重病人员的医疗救助、本市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调整标准和本市部分优抚补助调整标准、退伍安置等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教育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课程改革等方面,其中,在招生考试方面,公开了中招、关于对张店区新建、改建或插建住宅小区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段新生入学的公告等信息;在教育收费方面,公开了义务教育收费、高中教育收费、高等教育收费等方面,包括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调整标准、本市民办高校收费等方面。

 

  公开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鼓励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

 

  公开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挂牌交易结果公示,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范围、期限、拆迁人和拆迁单位,旧区改造项目涉及范围、相关责任部门、工程完工日期和进展情况等方面。

 

  公开了其它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农村集体资产农经管理,质量技监许可项目、程序、结果,质量技监抽查结果,公交线路调整,轨道线路延伸运行等方面。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主要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救助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方面的信息,如《淄博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0年淄博市审计工作成果等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主要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开了公务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如2010年淄博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10年淄博市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名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和提拔任用资格选拔程序等信息。

 

  5.重大决定草案。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包括2010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公交新辟、延伸、调整计划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民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阅市级机关、区(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实现了网上查阅、网上申请、网上检索等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部流程和监督。

 

  2.政府公报。通过市政府公报公开重要行政法规,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等信息。编发并向社会赠阅《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共12期,较好发挥了宣传政府决策、决定和大政方针的平台作用。

 

  3.新闻发布会。2010年共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2  场,主要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政府自身建设、城市建设及管理、文化体育重大活动、节能减排、保持物价稳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公交优先等诸多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话题。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占60%;以网站邮件形式申请2件,占40%。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2008年、2009年及2010年财政预算、技师和高级技师评审、1991年前大中型企业同行政级别对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落实情况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及收费情况

 

  在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全部答复;在申请处理过程中经核查未出现任何收缴费用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全市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8163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供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就业、非转农、工资福利待遇、网上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方式、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公务员考试、天气预报等方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全市没有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在实施《条例》过程中工作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和单位虽然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但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需主动公开的信息,仍存在未全部公开的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审查、规范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2、以《条例》宣传落实为抓手,以“公开、公正、便民”为宗旨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社区的延伸;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完善并畅通信息公开的申请渠道和途径,实现申请方式的多样化。

 

  3、以务求实际为目的,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度高的政府的规范梳理;加大对全市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培训和对主管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加强与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通过加大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区县(包括高新区)的考核力度,确保全天候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的正常加载,实现信息更新全年无间断。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