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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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423Q/2022-5229126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人民政府 |
淄博市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
如对报告有疑问和建议,请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2021年,淄博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和国家、省工作部署,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本年度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区县政府门户、部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规章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499件,采取发布解读材料、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六稳”“六保”“放管服”及疫情防控等重要政策措施进行了多角度解读。市及区县政府通过门户网站对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办事指南、负责人分工等信息进行了集中公开。财政资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社保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生态环境保护、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等均通过相关栏目进行了分类公开。
本年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事业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16件,同比增长1.22%。其中自然人申请1363件,商业企业申请20件,科研机构申请11件,社会公益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申请20件,其他申请2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乡规划、社会保障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410件(含上年结转21件,本年度收到申请结转下年办理27件),其中予以公开698件,占49.5%;部分公开93件,占6.6%;不予公开112件,占7.9%;无法提供465件,占33.0%;不予处理26件,占比1.8%;其它处理16件,占1.1%。
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制定的正式文件均在固定位置标注公开属性。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文件发布平台”,集中发布市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并实现按主题、文种、年份等多维度分类。市政府门户网站新设“淄博市人民政府规章库”,现行有效的33部市政府规章全部在此集中公开并提供下载服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级搜索引擎进一步升级完善,实现按设定条件精确检索,同时实现按访问者身份精准推送相关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我要找政策”专栏,与“政策服务中央厨房”数据互联,能够结合用户类型、办事需求等精准定位和主动推送政策文件。市司法局按季度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市级层面公开了规范性文件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服务效能。
5月份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覆盖市、区县、镇办三级569个行政事业单位。《淄博市人民政府公报》规范编发,全年出刊14期,每期赠阅4600余份,并在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和市、区县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置免费取阅点;历史公报数字化全面完成并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同时提供“手机看报”二维码,以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新闻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确定年度新闻发布重点,市级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30余场。畅通政府与群众互动渠道,开设“12345市长在线”,市政府负责人年内上线10次,共接听群众来电1627个,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其中,张店区创新开办局长云答疑栏目,以卡通主持人提问的形式提出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民生问题,由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市民政局拓宽公开渠道,在《淄博日报》《鲁中晨报》和市电视台等媒体刊发民政政策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组织领导干部学法,年内临淄、周村、高青3个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省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连同上年,所有区县分管负责人均接受一遍政务公开学法培训。开展公务员培训,对全市118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普遍将政务公开列入业务培训计划并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其中市级开展了上年考核结果点评分析暨问题整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等培训活动。加强日常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全年印发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7期,每期除通报当期问题外,还对上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开展专项督查,市政府办公室、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分别对区县政务公开情况和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考核,在将市直部门单位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将政务公开纳入市对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各区县普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其中,沂源县建立专项调度制度和约谈制度,实行“一月一计划,每月一通报,一季度一专报”;高青县新成立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配备3名人员专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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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2 |
2 |
33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29 |
90 |
49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6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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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71852 |
||
行政强制 |
125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343.09478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63 |
20 |
11 |
3 |
17 |
2 |
14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2 |
0 |
0 |
0 |
0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57 |
15 |
11 |
3 |
12 |
0 |
69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9 |
3 |
0 |
0 |
0 |
1 |
9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0 |
1 |
0 |
0 |
2 |
0 |
1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57 |
0 |
0 |
0 |
0 |
0 |
5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1 |
3 |
0 |
0 |
3 |
1 |
38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5 |
0 |
0 |
0 |
0 |
0 |
7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七)总计 |
|
1355 |
22 |
11 |
3 |
17 |
2 |
14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42 |
16 |
5 |
8 |
71 |
14 |
3 |
7 |
4 |
28 |
23 |
6 |
4 |
4 |
37 |
针对部分区县和部门存在的公开意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均衡、常态化坚持不好等问题,我市本年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取得明显成效:
放眼长远、力足长效,将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年内组织部分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到省委党校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安排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教育公务员在入职之初就牢固树立公开意识。
提出推动实现“三个转变”工作思路(即由少数专兼职人员抓向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人人参与转变,由集中打突击向将政务公开嵌入政务运行全过程转变,由被动迎评迎考向主动搞好政务公开转变),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化分解到各部门、各科室,真正把政务公开融入到政府每一项工作中去,将责任落实到政府每一名工作人员身上,全市政务公开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坚持重心下沉,将市级组织的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业务研讨尽最大可能扩展辐射到区县部门和镇办;加强区县层面业务培训,增加培训频次,解决基层“不会公开”的问题。通过座谈交流、单独对接、调研督导、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区县及其部门、镇办不断完善公开目录,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加大日常调度检查力度,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将政务公开列为市政府督查事项,年内对区县总体工作、市级部门“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职责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开展了专项督查。自8月份起,市政府办公室每月与各区县集中开展一次会商研判,查找问题短板,制定改进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县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开展两轮评估,督促抓好整改提升。将政务公开全面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引导各级各部门不断重视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本年度我市未出现任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市1月份制定《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提升方案》,4月份根据国家、省部署的年度公开任务制定印发《淄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5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区县、市政府各部门就年度任务落实完成一轮对接,6月份组织全市专题会议对上年考核评估情况进行分析总结,7月份召开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市级提升和区县突破进行研究部署,8月份召开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暨政务公开工作视频会议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对区县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对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确定统一对市级政策文件进行多形式解读,10月份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预评估并对市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2月份对年度考核评估和年报编制发布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开展和国家、省部署的年度公开任务全面完成。
实施重大战略信息公开方面。优化完善“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专题”,集中发布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九五”以来的五年规划、1998年以来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历史规划信息全部整理公开。
畅通经济循环信息公开方面。完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功能,强化数据同源性和更新及时性,不断提高数据接口利用率。推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双公开”,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还本付息信息均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方面。通过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清单要素涵盖部门职责、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及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依据等要素信息;统一格式公开市、区县、镇办(街道)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沟通。
保民生保安全信息公开方面。围绕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重点发布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和服务指南;常年公示并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学生优待政策,在义务教育招生时段及时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咨询方式,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招生结果;市及各区县普遍按月或季度定期公开本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其中高青县通过一码(二维码)、一号(微信公众号)、一网(政府网站)主动推送救助政策,示明救助路径;市卫生健康委按月公开我市医疗机构数量、布局、床位、大型设备等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市医保局除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外,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APP等公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机构名单等信息,尽最大可能增加信息受众面;市政府网站实时发布气象及各类灾害预警信息以及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市应急局运用统一公示平台集中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联合惩戒黑名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行为参考目录等各类信息。
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方面。优化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专栏,每日更新我市疫情信息,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等实时公开疫情防控最新通知、公告,长期动态公示我市核酸检测机构、发热门诊和疫苗接种点等信息。
本年度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14件、市政协提案366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办理”专栏予以公开。
创新政务公开管理推进模式。探索提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理念,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将业务工作与公开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努力打造政务公开“第二推进引擎”。为推动“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责任落实,4月份《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作出部署,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通知》再次推动,11月份开展专项督查;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年底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参与全市政务公开考核打分。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10月起,我市开始实施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项目,2021年5月新平台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覆盖全市所有公开义务单位,实现了后台数据互通、前端各自展示,极大规范了各级各部门的公开行为,且为将来融入全省、全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奠定了基础。
统一开展政策性文件图文、动漫解读。因行政机关普遍缺乏图文、动漫制作专业能力,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为市直各部门单位制作政策文件图文、动漫解读材料,很好地解决了行政机关能力不足和工作开展不一的问题,同时还大幅节约了财政资金。
依托专业律师提升依申请公开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律师辅助办理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提升答复质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同时,依托专业律师在全市范围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暗访测试,邀请律师、法官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进行点评、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辅导,市、区县、镇办(街道)三级共570余人参加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政民互动。本年度市政府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政府常务会7次。各级各部门也都积极创新公众参与决策方式,如临淄区通过开展就业体验日、会议直播评论、带政策进企业、入户大走访等活动提高群众参与政府管理的实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创新“焦点问题”解决模式,举办11次“政企民·圆桌会”,组织企业、用户和监管部门、媒体面对面沟通,促进问题解决;沂源县建设线上“政务公开VR体验区”;市审计局培育沂源县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典型,打造“阳光沂审”政务公开品牌;市市场监管局拓宽公开渠道,其“淄博市场监管”微博账号在全国城市微博账号影响力排行榜中排名前列。
2021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20)》显示:淄博市政府透明度指数在全国49个较大的市中列第9位。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