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概况及领导信息。

(二)法规文件。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金融行业重大决策、区域规划、行业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统计分析。主要包括:金融行业统计报告、统计数据、统计分析。

(五)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

(六)行政权力。主要包括: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七)人事信息。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事项,本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八)工作动态。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领导讲话、政务信息、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九)公告公示。主要包括:招投标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及其他业务公告。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1、公开形式

1)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和区县信息公开-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dfjrjdglj/

2)本机关在局机关(市政府602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联系电话: 0533-3197616
    (3)“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 ,主要发布淄博市金融业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政务信息。

除在以上三种渠道公开外,可以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查阅点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http://www.zibo.gov.cn)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线填报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zibo.gov.cn)。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予以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规划法规科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97616

传  真:0533-3180560

电子信箱:dfjrjgjghfgk@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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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8217电子邮箱:dfjrjgjghf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金融中心工作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做好金融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其他文件4件,运用文稿解读、媒体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主动公开法规公文、会议公开、财政信息、行政执法、政务动态、政务公告、建议提案办理、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各类信息100余条丰富公众互动形式,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通过各类渠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较2022年增加1件,主要涉及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诚成众荣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张店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相关信息等内容,均已按规定办结,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保障信息发布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规范做好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对本单位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共有4件文件予以保留,其中1件为我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3件为本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

4.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部署,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增设政府采购、市场监管、重大行政决策栏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推送金融工作动态,截至目前,“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已获得3452人关注,2023年全年发布538篇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从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开展集体学习、专题交流、分头自学等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素质。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但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上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网站的公众互动参与度仍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形式仍需要进一步创新。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责任,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推进,加强内部督导,确保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安全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多角度、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多渠道加强互动交流,及时高效做好决策公开、会议公开等工作,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

二是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6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并根据答复内容对其中4件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主动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我局介绍淄博金融工作情况,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公开重大金融会议及活动内容,主动将2023年省市行长项目行暨淄博市政银企对接会、“光大•齐聚”2023年全国债券投资机构山东区域调研对接大会暨“融淄未来”淄博行活动、淄博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圳行等内容进行公开,更好服务我市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好平台载体媒介,借用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及金融时报、山东新闻联播等各类新闻媒体,以及金融辅导、金融管家、金融驿站等服务形式,主动将各种金融政策、产品、服务等传递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四是《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单位职能职责逐条对照扎实开展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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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88217;邮箱:dfjrjgjghf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围绕金融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多渠道做好主动公开。强化金融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我通过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政策解读、部门会议、财政信息、行政执法、部门动态建议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情况等各类信息227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其他文件6综合运用文稿解读、图片解读、简明问答、领导干部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提升解读形式多样性用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全年累计通过“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66。丰富公众互动形式,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公众可通过当面、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等渠道申请公开我局信息2022年我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较2021年增加1件,主要涉及全市金融业发展情况、本机关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均已按时办结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省、市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更新本机关2022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一级栏目、二级栏目、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保障信息发布规范有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查,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及时有效公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根据修改废止情况,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网站栏目设置,根据工作实际增加政务新媒体栏目分运用各类公开渠道,打造包含政务公开网站、“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防范非法集资淄博行”今日头条、“淄博金融”和“防范非法集资淄博行”抖音号等多渠道宣传矩阵,及时发布金融领域资讯信息,根据上级要求转发人民群众关心的信息,正面引导舆论。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逐项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学习培训,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召开学习会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注重检查整改,自觉开展“回头看”,对政务公开平台已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完善,对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认真梳理整改,保障发布信息质量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信息覆盖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培训学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上述问题,对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局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进行改进。一是提升公开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充实深化公开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解读形式,对群众关切的政策更多运用图片、视频等更直观的方式进行解读,提高可读性。三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局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学习会、研讨会常态化,调动各科室相关人员积极性,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

二是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均已按时答复办结,并根据答复内容对其中3件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充分用好各类政务新媒体依托“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及防范非法集资淄博行抖音号、今日头条号开展“鑫心向党 金融战‘疫’”、“淄博市助企纾困金融访谈”、“淄博金融工作简报”、“2022金融赋能再出发”、“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发布企业、公众关心的淄博金融最新资讯强化公众参与局主要负责同志走进《周末对话》栏目,现场回答群众提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政策法规知晓度。

四是《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金融中心工作,制定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原则,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等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121五级考核指标详细梳理我局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信息、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任免、部门会议、行政执法等220余条信息。综合运用文稿解读、动漫解读、领导干部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对2021年制发文件进行解读26次,提升解读形式多样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公众除当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依申请公开我局信息外,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在此过程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第二批次被评议部门后,在政府网站和“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创新设立“接受人大评议”专栏,主动公开接受人大评议相关信息13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做好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建设,及时完成信息迁移、录入创新公开方式,主动通过“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0条。“淄博金融”“防范非法集资淄博行”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今日头条号报送至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进行备案,保障政务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作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细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加强学习培训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多次组织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做好监督保障,对于政务新媒体运营、政府网站维护、信息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培训学习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2021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丰富公开形式,用好“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强化金融信息宣传;更加注重通过图片、动漫等形式对我局发布政策进行解读,丰富解读方式方法。三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将局内部政务公开培训会、研讨会常态化,提升内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主分办2件,会办1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分办5件,会办4件)其中,主动公开1件,依申请公开8件。

(三)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四)创新举措

一是丰富主动公开内容。2021年我局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评议部门,迅速在政府网站和“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创新设立“接受人大评议”专栏,及时公布接受人大评议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用好政务新媒体。拓展“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功能,新增互动留言服务,全年累计发布信息300余条,基本保证每日信息更新。三是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综合运用文稿解读、动漫解读、领导干部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图片解读等多种形式解读文件,提升解读形式多样性。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2020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围绕实施金融赋能行动,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等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善并《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详细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财政资金信息、建议提案办理、部门会议、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等各类信息137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渠道,除当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之外,在政务公开网站添加依申请公开栏目,公众可直接下载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按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及时进行了答复,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实施金融赋能、打造区域性科创产业金融高地、优化营商环境、复工复产复学、重点民生实事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机制,对需公开发布的信息经科室审核和保密审查后,由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再进行备案统一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2020年,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参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严格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工作。组织学习使用政务公开新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新老平台对接工作,及时完成数据迁移分类、数据更新及新平台维护工作。积极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年内发布金融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等信息共计42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列入全局2020年工作要点。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职责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进行。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先后组织参加多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其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该部分以表格形式报告。表格如下: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公开形式不够富,图片、视频形式公开较少;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的熟练程度不高等问题。

2021 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细化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尽快熟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座谈会、研讨会邀请政务公开专家分享经验。三是丰富公开形式。通过图片、图表、动漫、视频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电子书.pdf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条。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局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形式为通过互联网邮箱申请,已经按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同意公开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其中,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1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9件。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淄博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规划法规科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加强与各业务科室沟通对接,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一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会,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栏目,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1

2018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指定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综合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二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充实完善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度,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形式为通过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网络申请,已经按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同意公开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顺利办结。

六、保密审查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融资、金融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进行回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淄博金融微信公众号“金融微课堂”、举办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讲座等方式,重点就防范非法集资、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有关事项进行公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与淄博电视台进行年度合作,及时公开宣传各类信息;开展金融进景区试点工作,与周村古商城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不断扩大信息公开与宣传和渠道和实效。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月21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1

 2017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指定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综合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此外,我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办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充实完善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形式为通过市政府政民互动平台网络申请,已经按时办结,按照申请人要求同意公开答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7年度,我办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市金融办

                                                                                                                                    2018124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市金融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指定综合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综合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此外,我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办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充实完善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5条。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任何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市金融办

                                                                            2017年3月27日

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6-03-31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我办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

  三、明确目标,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淄博市金融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2-20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办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将金融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化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政府网站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把服务对象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2、完善信息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办制订了《市金融办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审查责任,严把保密审查关口,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每份公文和拟公开的信息都由局保密员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办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办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实施,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年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累计公布信息数4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概况信息、行政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主要形式: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办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涉密信息公开情况,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未发生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在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淄博市金融办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02-10

淄博市金融办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市金融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业务素质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金融证券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指定秘书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秘书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此外,我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办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充实完善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更新20日内主动发布、更新。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了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向社会公开了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2013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任何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案)》,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案》。截至目前,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目前,还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完善;2、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市金融办

                                                              20141月21

淄博市金融办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年,市金融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业务素质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服务金融证券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指定秘书科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七个职能科室主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时向秘书科提供需要公开的文件资料。此外,我办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办领导的亲自抓办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类内容得到不断更新、充实。同时,为有效提高政务信息的发布质量,我办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制度建设情况

  充实完善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更新20日内主动发布、更新。同时,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机关公开栏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了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向社会公开了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2012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任何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案)》,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案》。截至目前,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目前,还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办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完善;2、信息公开的范围不够全面,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市金融办

                                              2013年2月1日

市金融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16

淄博市金融办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市金融办高度重视,逐项对照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2011年在以市金融办副主任张颖为组长,秘书科科长张庆安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抽调我办秘书科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了有关经费。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1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在公开《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基础上,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更新20日内主动发布、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我办已经逐步清理和公开中。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了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已建立,并向社会公开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时、规范。2011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保密审查情况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截至目前,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1年度,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

九、公众满意度情况

2011年度,通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工作中有时还存在不是太熟练,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要求等进行专门的培训。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了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金融办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淄博市金融办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1-02-11

 

淄博市金融办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市金融办高度重视,逐项对我办政府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副主任张颖为组长,秘书科科长张庆安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抽调我办秘书科一名同志专门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了有关经费。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淄博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公开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在政府信息形成或者更新20日内主动发布、更新。对《条例》实施前已生成的政府信息,我办正在逐步清理和公开中。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了本单位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规范已建立,并向社会公开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2010年度,我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保密审查情况

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制定了《淄博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草)》。截至目前,我办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七、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0年度,我办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年度报告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及时编写、公布了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并按时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九、公众满意度情况

2010年度,通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公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十、培训和创新情况

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要求等进行专门的培训。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了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了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金融办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金融办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3-11

2009年,淄博市金融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构建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规核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绩效的目标,促进了我市金融证券工作的安全稳健运行。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秘书科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了政府公开工作机制的执行力。二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主要围绕施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展开。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在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制定出台了《市金融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建立了公文运转的自动生成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制,将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制度规范化轨道,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生成机制,使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公文制发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运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由各科处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经秘书科对主办部门的政府公开意见进行审查后,由秘书科统一对外发布。

(三)分步骤、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合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按照不同的公开对象,将与社会公众、被监管机构利益和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分步骤、分层次地予以公开,努力达到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并实施细致周密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持续动态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机制,将该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殷少帅

联系电话

3180560

主动公开信息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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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淄博市金融办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3-12

2008年,淄博市金融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构建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依规核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绩效的目标,促进了我市金融证券工作的安全稳健运行。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淄博市金融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1条,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17条。

机构职能1条: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政策法规1条: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淄政发〔2007〕20号)

规划计划4条:

《关于印发<淄博市非上市公众公司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金发〔2007〕2号)

《关于认真做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规范运作有关工作的通知》(淄金发〔2008〕5号)

《淄博市金融办 淄博市发改委 关于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办理企业上市相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淄金发〔2008〕6号)

《关于对2008年度企业上市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业务工作17条:

山东联合化工成功发行

2008年1月7日联合化工上市

我市四家公司上报上市材料

鲁泰纺织增发获核准

抢抓机遇,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多家媒体报道ST万杰股权拍卖情况

鲁阳股份再融资获核准

全市首届拟上市重点企业投融资洽谈会召开(9月)

我省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市金融办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万杰高科重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我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并正式营业

中共淄博市金融办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的具体工作措施

市金融办采取措施加快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鲁泰纺织再融资获圆满成功

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工作措施

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及拟上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上市申请情况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秘书科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的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增强了政府公开工作机制的执行力。二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员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主要围绕施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等展开。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在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制定出台了《市金融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建立了公文运转的自动生成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制,将我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纳入制度规范化轨道,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我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生成机制,使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公文制发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运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由各科处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经秘书科对主办部门的政府公开意见进行审查后,由秘书科统一对外发布。

(三)分步骤、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合理把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按照不同的公开对象,将与社会公众、被监管机构利益和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分步骤、分层次地予以公开,努力达到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并实施细致周密的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持续动态的政府信息公开维护机制,将该项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务公开的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朱鹍

联系电话

3180560

主动公开信息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

1

4

17

0

0

比例(%

4

4

17

75

0

0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23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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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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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