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金融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79XH/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2-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金融办

淄博市金融办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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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办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将金融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性和制度化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化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公开政府网站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予以公开。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把服务对象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2、完善信息制度,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办制订了《市金融办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各环节的审查责任,严把保密审查关口,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每份公文和拟公开的信息都由局保密员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公开成效。一是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办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二是切实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办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没有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隐瞒或者捏造实施,没有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信息损坏和灭失,没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014年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信息数12条,累计公布信息数4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概况信息、行政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公开的内容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主要形式: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办未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涉密信息公开情况,做到了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未发生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事项;在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领域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1、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