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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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79XH/2016-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3-3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金融办 |
2015年,我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我办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我办明确了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
三、明确目标,发挥信息公开作用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