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2-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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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8900;传真:0533-2138902;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以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关于组建政策解读专家团队的通知》、《关于对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组建了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先后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动车限行、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电动车市民登记服务、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清理公开政府《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2013年已完成2006年至2008年4月底前形成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基础上,以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全面完成了对2005年前形成的、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在前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4年市公安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常态化机制,全年多次组织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予以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因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得争取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增配。

(二)改进措施。今后,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淄博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