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 行动的通知  

淄政办发明电〔20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保障外来人员在淄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暖心过年,市委、市政府决定,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春节消费券,让留淄过年外来人员感受“淄博温度”。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可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申领“新年红包”电子消费券300元/人,可于2月11日至2月28日在全市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店消费使用。(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二、鼓励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稳岗留工。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根据企业用工规模(以企业实际缴交社保人数为准),对每月员工保有量均达到2020年12月员工人数95%(含)以上,春节期间坚持正常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稳岗奖励。(1)2020年工业产值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20%以上且企业用电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2020年工业产值1亿元至10亿元(不含10亿元)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5%以上且企业用电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对2020年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在库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产值较2020年第四季度增长10%以上且企业用电保持正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鼓励市内超市、商业综合体和餐饮零售行业等,春节期间正常营业,加强物资调配,确保价格合理、供应充足。对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限上商超和餐饮行业销售额(权重40%)和同比增速(权重60%)各得分前10名的企业进行奖励。1—3名,各奖励10万元;4—10名,各奖励5万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鼓励有关单位对留淄过年外来人员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组织走访慰问和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确保春节期间正常生活保障,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浓郁节日气氛。(责任部门: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五、开展稳岗扩岗行动。举办“就选山东”“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重点就业专项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有序组织线下服务。建立员工共享和招聘平台,让外来建设者“春节不返乡、就业有保障”。如有需要,可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陆“淄博市公共就业招聘云平台”。(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全市建成区内公交车免费乘坐。保障公共交通机动运力,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做好防疫措施,加强车辆维护,保障节日期间安全行驶。(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七、开展春节期间文化惠民活动。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在提前预约情况下,参观市内所有A级景区(温泉类景区除外)免收门票,鼓励各类旅游景点推出各种让利惠民政策。国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及设施春节期间免费开放。(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八、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到全市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免收普通门诊、急诊挂号费,健康体检享受五折优惠。(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九、春节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国有资产类房产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倡导全市各类房屋出租人对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减免租金或免费延长租期。(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

十、关心关爱留淄过年外来人员身体健康,积极开展健康宣传和安全教育,引导留淄人员提升疫情防护意识,督导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对留淄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防疫物资保障。(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本通知下发后,有关责任部门要立即研究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高质高效落地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