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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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品质加快项目审批落地

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政办字  〔2022〕  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市委、市政府“品质提升年”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审批服务品质,助力淄博转型跨越、走在前列,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项目审批落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有解思维,全面推行“服务走在审批前”理念,综合运用分类审批、多证合一、分段分期、免申即办、系统集成等灵活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提升“齐好办·项目管家”全链条服务品质,实现项目“全链条审批、全在线办理、全周期服务、全流程提速”,加快项目审批落地。

二、主要内容

(一)优化项目策划生成,办好项目前期“一件事”

1.实行项目审批“前延”服务。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审批事项涉及部门通过联审、集体会商等形式,对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进行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提前为企业开展审批事项辅导,生成个性化全流程项目“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降低企业报批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

2.推进区域评估评审提质扩面。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机制和工作体系,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项目用地实际,科学实施评估事项,形成统一的土地资源评估指标。突出成果应用,实行区域评估评审,变建设项目评估评审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 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3.优化“一张蓝图”集成功能。以“一张蓝图”为基础,完善“一家牵头、联合策划、市县联动”工作机制,为项目选址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合规性审查服务。研究制定技术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区域评估评审成果纳入“一张蓝图”。加强立项、规划用地与投资决策等条件衔接,实行项目前期事项“一链办理”。将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策划程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优化立项和规划审批,推进事项“集成办”

4.深化“拿地即开工”审批。进一步优化流程、精减环节,加强部门和区县间业务协同,在办理项目规划和土地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施工许可证核发前的相关事项审批,确保项目在取得用地手续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实现“拿地即开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5.优化项目精准化“分类审批”。组织各部门分类精准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设置政府投资建筑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市政公用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带方案出让土地建筑工程、市政公用线性工程类,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类等9类主题式审批流程,强化精准分类审批,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提速。(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各区县政府)

6.推进工程规划许可“一证办结”。规范审批标准,明确审批要点,指导建设单位有序开展方案设计。完善规划审批联审联办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定并公布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作出承诺,审批部门直接出具意见,履行公示等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个工作日内对设计方案进行抽查,确保设计质量。将建设项目需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合并审批、一证办结”。(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7.推进人防工程“免申即办”。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推送的项目信息作出“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批复”,项目企业无需单独申请,实现“免申即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优化施工许可审批,助力项目“快开工”

8.推行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实施数字化审图,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将人防、消防、技防和水电气暖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具备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统一审查,一并出具审查意见,提升审图效率。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现“同步设计、网上申报、并联审查、一次办好、结果互认、依法监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各区县政府)

9.推行施工许可办理“分阶段”。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取得用地手续并承诺建设方案安全可行后,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复后,可作为规划手续办理“地下室”或“±0.000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办理“±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10.推行施工许可“六证合一”“零材料”。对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等6个事项进行合并办理,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集成审批,并将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对办理施工许可所需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及审图合格意见书,全部通过数据共享实现免提交、“零材料”,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具备开工条件证明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实现免提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优化联合验收流程,推进项目“早投用”

11.推进“点单式”联合验收。结合项目建设实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成立联合验收服务团队,实行“管家服务”,为项目制定联合验收方案,加强验收前指导,最大限度推动建设项目达到联验条件。优化联验流程,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综合联合验收、“菜单式”联合验收服务,验收阶段各审批事项可自行选择搭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12.探索推行“分期验收”。针对建设体量大、周期长、功能广的项目,在严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功能独立、确保安全”的原则,对于项目中具有相对独立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在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可后,可分期验收,通过后即可投入使用,助推项目尽早投产达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13.优化“档案验收承诺制”。合并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4个专项验收备案事项,整合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1个事项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受理单》直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优化服务提升质效,做实项目服务“全周期”

14.打造“齐好办·项目管家”全链条服务品牌。配强“齐好办·项目管家”队伍,完善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服务机制,按照“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随时有应”原则,为重大项目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链条、集成化、专业化管家式服务。对复杂事项,实行审批服务窗口前移,组织业务骨干到企业“零距离”提供专业化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各区县政府)

15.推行“分阶段”联合测绘。按照“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原则,将测绘时间相近、内容相似的多个测绘事项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同一测绘事项只委托一次,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覆盖土地征收、招拍挂、工程许可、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实现各阶段测绘成果共享、结果互认。搭建“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与不动产权籍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等对接互通,结果互享共用。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测绘事项,积极推进购买第三方服务。(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16.推行水电气暖信协同报装“一件事”集成服务。进一步整合事项、精简流程,打造水电气暖信协同报装“超前对接、一口受理、一同踏勘、并联审批、一并接入、联合验收”工作模式。推进事项联审联办,对附属小型水电气暖信设施接入工程探索实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水电气暖信协同报装“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各区县政府)

17.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实施事项精细化梳理、全链条流程再造、新技术创新赋能,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实现项目申请统一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实时流转、跟踪督办,打造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在线审批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实行“一支团队、一张清单、一套措施”服务机制,为重大项目配备项目管家团队,实施专业化服务,在项目立项与规划、施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帮助企业策划手续办理路径,形成集成化办事清单。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分类审批、分段分期、免申即办、告知承诺等措施,提供“点单式”精准服务,加快项目手续办理。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展加快重大项目审批落地“集中服务月”活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选派精干力量成立重大项目服务队,深入项目一线,主动提供全链条集成式专业化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三)加强督导宣传。将加快项目审批落地工作作为全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区县和市直部门的日常考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职责范围内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进度;要注重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改革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力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齐好办”淄博品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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