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发文字号
淄政研发〔2022〕1号
索引号
11370300495186846B/2022-5234736
成文日期
2022-02-17
发文日期
2022-02-17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淄政研发〔202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市政府研究室近期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完成的调研成果(非涉密),包括在市级以上刊物、内部资料发表,被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采纳的调研文章、专题调研报告等。列入《2021年全市政府系统“落实突破年”百项调研课题》的予以优先推荐。专著、领导讲话、文件、会议材料、理论文章、评论和新闻稿等不列入参评范围。
二、评选标准
侧重评价调研成果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效果,成果的思想性、科学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以及成果文字综合水平(是否结构合理、文字简洁、行文流畅)。进入决策主要参考:是否有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县委、政府领导以及省直部门领导作了肯定性批示;是否依据该调研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本部门、单位的相关决策文件或在相关会议提出了具体推进意见等。
三、申报程序
区县参评的调研成果由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向市政府研究室推荐;市直部门、高校参评调研成果由作者本人所在单位审定后统一向市政府研究室推荐申报。
四、申报数量
各区县分别报送5篇,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分别报送3篇;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分别报送3篇;各高等院校分别报送3篇。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1)、《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2)、参评调研成果、调研成果进入决策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市政府研究室621房间,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邮箱报市政府研究室经济调研科。超过截止日期申报的,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联系人:芦杨;联系电话:3189807;协同办公邮箱:市政府研究室经济科
附件:1.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汇总表
2.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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