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标题: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495186846B/2023-542125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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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政府研究室牵头开展全市“强富美优”百题调研,并印发了《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强富美优”百项调研课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聚焦“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改进调研作风,以调查研究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开新局”。

本次评选范围:2023年1月至12月期间完成的调研成果(非涉密),包括在市级以上刊物、内部资料发表,被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采纳的调研文章。列入《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强富美优”百项调研课题》的予以优先推荐。

评选标准:侧重评价调研成果服务领导决策的效果,成果的思想性、指导性、可操作性。进入决策主要参考:是否有省级以上领导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是否依据该调研成果,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据该调研成果形成本部门、单位的相关决策文件或在相关会议提出了具体推进意见等。

申报程序:区县参评的调研成果由各区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向市政府研究室推荐申报;市直部门、高校参评调研成果由作者本人所在单位审定后统一向市政府研究室推荐申报。

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开展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中央提出的“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坚持攻坚克难,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的基本原则,着力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