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张凯铭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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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495186846B/2020-None | 文号: | 淄政研组发〔2020〕10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机构: |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关于张凯铭同志任职的通知
淄政研组发〔2020〕10号
各科室、机关党支部,编辑部:
经研究,决定:
张凯铭同志任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社会调研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时间自2020年8月20日起计算。
中共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