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标题: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495186846B/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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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室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17789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研究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共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60条,其中通过政务公开后台发布信息185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条。2020年共办理关于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试点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建议的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并通过网站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室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严格依法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格式给予公开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网站维护、信息发布审批工作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同时规范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同步明确界定文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四)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政务公开后台、研究室官网、“淄博调研”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维护工作,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同时运用大数据思维,结合企业线上政策办事需求,打造“淄博政策汇”微信公众号、“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积极破解企业获取政策信息渠道少、政策申报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2020年,淄博政策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政策信息3000余条,企业关注人数突破3万人;“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发布政策申报指南150项,成为我市重要的政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市政府研究室官网

 

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了《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方向和措施。

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年度考核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7.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充实完善,比如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可读性方面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布渠道需进一步多元化,力争实现多渠道融合联动。三是“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政策上传不够及时,平台互动性需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研究室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标准,多采用问答、图片等政策解读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不断提高研究室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和知晓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升。三是进一步加强“淄博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平台的互动性,发挥好其作为惠企政策库的整合优势,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