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
标题: 市信访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5324M/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信访局

市信访局关于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 字号:
  • |
  • 打印

2016年市信访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市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市信访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信访局紧紧围绕全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新的成效。2016年,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市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年内多次召开涉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解决信访保密与政务公开工作等问题。一方面,依法依规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必须作出说明;另一方面,坚持保密审查机制,对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据《保密法》以及其他法规进行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不该公开的坚决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去年8月份,市信访局接受了市保密局的保密检查,对我局公开的所有文件进行逐一甄别,全年无泄密问题发生。

  (二)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力度。2016年5月20日,淄博市信访局就“推进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体系建设和应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县两级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的全面启用和开放,淄博市信访工作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坐在家中点击鼠标或简单操作智能手机,输入登录域名网址便可进行网上信访。二是让群众参与评判监督。借助“互联网+”网上信访平台,群众可以获得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信访事项办理的整个工作过程可查询、可跟踪、可监督,信访人通过网上平台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后,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随时查询办理的进度和结果。另外,网上信访赋予信访人满意度评价权,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办理的结果,可以凭查询码在网上直接进行评价,这样能够倒逼责任单位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办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请求,推进了信访问题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2016年,全市网上信访数量同比上升102.1%。三是主动借助新媒体拓宽信访诉求表达渠道。为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市信访局开通的“淄博信访”头条号和“淄博信访”微信公众号,将成为信访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淄博信访”头条号主要用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准确解读政策法规、有效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更好地服务信访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需要。“淄博信访”微信公众号设置有“信访资讯”“信访指南”和“网上信访”等功能,市信访局将通过该公众号发布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进展,群众可通过该公众号在“网上信访”通道中提交投诉请求、提出意见建议,或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深入开展互动交流。为深入宣传信访法规,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4-5月份和12月份,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副书记于海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等市领导亲自到场视察并参与宣传。据统计,两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参加的市及张店区直单位均达60余家,共展出各类宣传图板150余块,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集中宣传日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余万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100多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市信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60件,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5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条、领导公开接访12条、法律法规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公正。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网站公开。在市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公布了机构概况、单位职责、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是新闻媒体公开。年内通过《山东信访》期刊发表了《“五个多元化”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等10余篇文章、“人民调解+简易听证”现场会照片封底、市委副书记于海田到市信访局调研照片封底,通过《人民日报》《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报刊发表了《山东淄博张店“棚改”让群众说了算》等5篇文章,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山东淄博张店深化网格平台建设 提升社区管理效能》,通过新华网、山东网络电视台等网络平台上线法治微电影《一棵树》。

  三是群众服务大厅公开。为贯彻落实我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深化“三最”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本着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原则,市信访局就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受理、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查询等公共服务事项编制了对应的服务指南,通过淄博政务服务网和接访大厅向社会公开,着力简化信访事项办理环节和手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服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市信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法院通知应诉的情况,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市信访局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公众的需求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量相对不足,网站栏目建设不够完善;政策解读回复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等新型媒介利用还不够充分。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一是持续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检查督促,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继续完善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公众及时、便捷、有效获取信息。三是加强淄博市网上信访网站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充分发挥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的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水平。

   

   

  淄博市信访局

                            2017年3月8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60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2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

二、回应解读情况

   

   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文件下载: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