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信访局
标题: 淄博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5324M/2021-51247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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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政府网站上下载(http://www.zibo.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淄博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3182334。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市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范各项工作机制,增强信息发布时效,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市信访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调查征集、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市信访局共收到2件自然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答复 2 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未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2020收到人大代、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计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新修订完善了《淄博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信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了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置答复,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细化栏目分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动态和定期审查等工作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立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立足职能具体抓,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规范受理承办、保密审查、责任承担等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0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由于我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工作内容大多涉及信访个人利益诉求,属于不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所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丰富。三是对法规政策文件解读还不够及时,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经常。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分析排查力度,对于那些群众有需求但暂时没有公开的事项抓好找政策依据,确保群众的需求能及时得到满足二是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信访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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