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标题: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0493228176R /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06 发布机构: 淄博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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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淄博仲裁办门户网站以及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5条。主动公开信息85条,其中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部门动态类信息68条、领导分工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类信息1条、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1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 40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种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同时鼓励大家利用网络、报刊等开展自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技能。依据仲裁的职能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保密、信息发布及社会评议、虚假信息澄清、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逐一对照、梳理,对仲裁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了保密审查人员,落实了保密审查责任。坚持综合科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经分管领导签批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行了改版更新,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仲裁信息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成立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有领导分管、有机构主抓、有专人办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注重工作协调,尤其在重点工作推进和政府信息清理过程中,各相关科室、单位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仲裁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淄博仲裁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对推进工作目标、公开渠道、具体措施以及推进进度等方面进行了认真部署。

五、主动公开仲裁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分工信息1条:领导简介与分工信息。

2、部门动态类信息68条。

3、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仲裁指南(仲裁费用、申请仲裁应提供的材料等)、仲裁员管理等方面。

(二)公开的形式

1、淄博仲裁委员会网站;政务专网淄博仲裁板块。

2、在单位办公楼设立了宣传牌,对上述业务信息进行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仲裁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1人次,已按规定及时回复。

2、无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3、咨询情况:全年接待现场业务咨询300余人次,网上无咨询信息情况。

七、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日常保密审查工作由综合科负责。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下属单位。

十一、仲裁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行为规范及基础性工作方面尚存在不足。2018年度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公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的仲裁信息做为突破口,对仲裁工作中凡是不违反保密要求的有关信息全部予以公开。

(二)加强仲裁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对发布的业务规章制度、办事流程进行梳理、更新,通过在政府网站、门户网站平台以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信息公开栏等公开渠道发布仲裁政策和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扩大社会公众对仲裁工作的参与面。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建立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做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点之一。将评议、考核、监督常规化、日常化。加强仲裁信息公开咨询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对仲裁的认知度。

 

 淄博仲裁委员会

2018年1月26日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