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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源地助学贷款
内容 2018年在校研究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间办理,办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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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网上咨询
办件编号 GQ20180700399 提交时间 2018-07-09 11:44:51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5个工作日内回复。

答复机构 高青县县府办 答复时间 2018-07-10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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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2018年8月1日至9月12日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公章要清晰)。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开发银行统一印制,待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一份申请表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即可。

    3.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一份合同、身份证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4.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答复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8-07-1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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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县教育局回复: 您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时间:2018年8月1日至9月12日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公章要清晰)。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份,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开发银行统一印制,待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按手印的一份申请表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即可。

    3.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一份合同、身份证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4.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答复机构 高青县县府办 答复时间 2018-07-12 13:59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