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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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海圣春天物业不作为 | ||
内容 | 海圣春天物业长期收取物业费不作为,不尽职,最北面两排楼之间(特别是1号2号、16号17号之间)至今没有安装照明灯,晚上光线很暗。地面因长期不清扫,积土和细小杂物脏乱差,一号楼东面小区隔离护栏隔离墙爬满杂草,还有楼顶的下水口坏了要业主自己掏钱买,楼梯灯坏了也要业主自己更换,很多应该物业承担的维修项目物业都要业主自己掏钱维修,明显不符合物业管理规定。希望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海圣春天物业按国家规定执行。海圣春天物业是全县公开的不靠谱物业,因其特殊性一直没有很好地步入正轨,期望政府对其真正监管到位。 | ||
附件 | 无附件 | ||
办件分类 | 监督投诉 | ||
办件编号 | HTTS20180900405 | 提交时间 | 2018-09-04 15:14:03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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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批量通过 | ||
答复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18-09-05 17:30 |
附 件 | 无附件 | ||
答复内容 | 经转街道办调查处理,物业公司表示小区最北面两排楼安装路灯的问题是大多数居民不让按,嫌灯光太亮无法睡眠。投诉人要求下水口坏了、楼梯灯坏了物业进行更换,物业公司表示不属于物业承担的维修项目,居民自己购买物业公司可以帮忙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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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 桓台县人民政府 | 答复时间 | 2018-09-18 15:35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