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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答复不合理,请公开恢复。
内容 答复内容
经转桓台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现桓台县公交总站设有非机动车看车点1处,位置在桓台公交总站桓台站牌后,看管人员公开从社会招用,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年度相关合同。看车点工作人员还承包了附近的一个理发店,平时有人停放自行车时开展看护工作,其他时间会在理发店内休息。
      那请问您看车点所用的地点是公共用地吗?人行通道可以占用吗?
        具附近群众反应,看车点的用地是占用了附近小区的全体业主的公共用地,那是否要给小区业主分摊一部分利润啊。如果不能那还请您给他划出停车区域,不要占用小区的地,还居民跟业主一个畅行的道路,还居民一条无阻的人行道。
                谢谢
                                       部分业主与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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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HTTS20181200610 提交时间 2018-12-14 01:41:53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批量通过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8-12-16 18:13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经转执法局调查处理,立刻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为“名扬天下理发店”占用公共道路看车收费问题。10月份县公安局已经与其解除了相关经营合同,停止了看车收费行为。由于该处位置位于公交总站站牌附近,平时停放非机动车较多,停车人员自觉摆放成三排排放于公交站牌后,并未占用人行道。今后将加大城区内非机动车文明停放的管理力度。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1-04 16:10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