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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小学生转学
内容 大孩子现在在高城镇中心小学就读二年级,小孩子明年准备在县城上幼儿园。我在水岸名都有房产一处,想让大孩子转学到县实验小学。水岸名都原来划片实小。我和我对象都在县城工作。这种条件可以吗。可以的话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时候转合适。不能转的话两个孩子就没法接送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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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GQ20190100767 提交时间 2019-01-08 22:52:4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请5个工作日内回复。

答复机构 高青县县府办 答复时间 2019-01-0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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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要求: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迁移证明、合法务工证明),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同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每班不能超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50人。

    若申请转入的小学该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则可以根据以上条件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学位已满,则没有能力接收转学学生入学,我们可以根据您的家庭住址协调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如有疑问,请咨询0533-6973642。


答复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答复时间 2019-01-1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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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县教育局回复: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基发〔2016〕3号)要求: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迁移证明、合法务工证明),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同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每班不能超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50人。

    若申请转入的小学该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则可以根据以上条件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若学校学位已满,则没有能力接收转学学生入学,我们可以根据您的家庭住址协调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如有疑问,请咨询0533-6973642。


答复机构 高青县县府办 答复时间 2019-01-1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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