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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内容 我是兰香园8号楼三单元601业主。前段时间下大雨由于物业没有及时清理下水管道导致楼顶积水超过防水线,导致屋顶漏水等较严重的后果,物业人员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就是这样分析的。县物业管理部门说的很清楚应该物业负责任,到现在物业竟不承认是积水引起的,而说是房屋老化的原因。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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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HTTS20190800994 提交时间 2019-08-07 15:02:5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批量通过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8-09 11:35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经转城区街道办调查处理,业主电话反映8-3-701露台有积水时,物业人员第一时间联系701业主,但未联系到业主。因情况特殊,在征得8-2-702业主同意后,从其户内翻墙进入8-3-701露台,及时清理了排水口处的杂物,并把杂物放置到业主未使用的座便器上,防止再次造成堵塞(附图)。

针对此次601业主反映因下水管道被堵,雨水漫过防水台导致其家进水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业主家中客厅和阳台南侧上部,北卧室和餐厅北侧上部都存在渗水情况。物业工作人员查看701前后露台发现屋面防水因年限已久,多处出现防水层老化现象,并非雨水漫过防水台所致其户内多处渗水(附图片)。

现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积极协助业主申请维修基金。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8-29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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