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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少海医院工资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
内容 少海医院工资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有护士工资无论按月,还是按小时工资都远低于淄博市桓台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有不缴社保,不签劳动合同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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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HTTS20190901049 提交时间 2019-09-16 18:02:4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批量通过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9-1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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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经转县人社局调查处理,经调查,该医院确实存在部分职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情况,部分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已依法下达劳动保障责令改正指令书,限期一个月调整工资,为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10-25 11:35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