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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人打工受伤生命垂危,求助县长
内容 尊敬的边县长:
现有一事,迫不得已向您求助!
家人刘波在桓台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打工,2019年8月27日在车间干活时,不慎受伤,目前在桓台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刘波父母都是农民,父亲还是残疾人,无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医院已多次找刘波父亲谈话,已欠医药费八万多元,随时有停药的可能,一条生命随时可能失去。
山东海力化工在刘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不闻不问,家人去厂里找,被企业保安态度蛮横的挡在大门外,跟厂里打电话沟通,一位自称叫贾坤的人回复说不知道此事,随便我们找哪个政府部门,都无所谓!
我们也就此事向桓台县应急局求助,应急局在调查后答复说,他们对山东海力化工也没有权利强制他们支付医疗费。山东海力化工把一切事情都推给外包公司,说他们概不负责。不论是作为用工单位,还是出事所在企业,山东海力化工从责任和人道主义来说,都应该先救人第一。而不是作为一个血汗工厂,如此不负责任!
现在刘波家人举目无助,只能求助咱们政府,望能主持公道,救人于水火!
                        刘先生:1867880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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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监督投诉
办件编号 HTZX20190901174 提交时间 2019-09-23 09:43:2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批量通过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09-24 09:26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内容 经转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调查处理,刘波为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外包施工队工作人员,外包施工队负责人为耿焕坤(刘波大舅哥)。8月27日,刘波在PVC车间不锈钢切割拆除工作中头部受伤。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与山东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签定《废旧设备拆除买卖合同》,又将拆除工作外包给耿焕坤施工队。根据《废旧设备拆除买卖合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本合同货物属废旧设备由乙方(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自行拆除并外运,因此乙方在拆除和外运过程中所发生的的人员伤亡事故及运输车辆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刘波受伤后,县、镇高度重视,已多次督促海力化工集团积极协调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处理相关事宜。海力化工生产部门、博汇集团(海力化工集团公司)供应处、企管处等部门通过面谈、电话联系等方式,多次督促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代理人黄杰尽快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并建议其尽快走保险启动理赔程序。截至目前,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已为刘波支付医疗费用9万余元。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正在办理保险理赔程序。关于外包人员受伤的治疗费用和赔偿的问题,桓台县、马桥镇一直在督促海力化工协调处理,同时,建议刘波家属联系山东明亮特种设备化工拆除有限公司及外包施工队伍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答复机构 桓台县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19-10-25 15:20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