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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通违法处理
内容 本人2012年骑车未戴头盔被查两次,一次在原京源商厦路口被查,开单后立马到建设银行缴纳的罚款,一次在老转盘路口,沿河东路东方购物路口被查,因当时有急事,交警开单后,我将罚款委托交警帮忙缴纳,并且,交警让我记住他的警车牌号,好以后找此车拿取罚款单,时候因考虑到交警帮忙缴纳了罚款,罚款单没用了,也就没有去领取罚款单,车号多年以后也忘记了,但是现在2021年了,从交管12123 APP上仍然可以查询到驾照有1项待缴罚款,请问,有关部门这是什么原因?现在这个罚款我需不需要重新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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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编号 YY20210301067 提交时间 2021-03-23 17:15:37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问题经县交警大队调查处理,回复如下:接到该承办件后,沂源县交警大队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核实当事人因时间久远无法记清当时的具体情况,无法提供现场的录音录像,也无法确定有没有将罚款交给现场民警,经与当事人沟通后民警协助当事人把其提到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成,当事人表示满意。

答复机构 沂源县市民投诉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3-25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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