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标题 企业创办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不是本地人,但是我和几位朋友都准备到桓台县发展,目前我们正在考虑创业,但是对本地创办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尚不了解。我们打算在本地创办一家互联网服务公司,我想知道现在桓台县注册互联网服务企业的具体优惠政策(注册、补贴、税收、贷款等等),谢谢!
附件 无附件
办件分类 网上咨询
办件编号 HTZX20240202892 提交时间 2024-02-22 13:43:49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转办了解,1.如果您是自行申报,可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的“企业开办一窗通”,填写完相关内容后,只需上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租赁合同等,即可提交预审。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营业执照如若不便来现场领取,我们可免费邮寄到您指定地址。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2960016、2960019进行咨询。

2.如果您是来桓台县政务大厅现场申报,只需携带相关人员的身份证、租赁合同等,大厅工作人员可提供全流程的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以上两种方式您可二选一,全程免费。

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及时与来信人进行沟通,了解事情经过,告知来信人对创业者的扶持政策有:1.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2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2.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3.租赁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市租用独立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满12个月以上,创业者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按照每户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为2年。                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于2月26日致电来信人,告知其桓台并无特殊优惠政策,向其讲解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关的政策,来信人表示满意。   



答复机构 桓台县投诉中心 答复时间 2024-02-27 10:25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