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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人才回流政策
内容 我县是否有事业编制人才回流政策、具体什么条件符合人才回流政策如果不符合人才回流政策,需要什么程序能回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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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分类 网上咨询
办件编号 HTZX20240302904 提交时间 2024-03-13 10:05:3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转办了解,桓台县目前执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相关政策为“淄博人才金政50条”中的二十五条有关“完善人才返淄安置”方面的内容:“对毕业5年内或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本人、配偶或父母户口为淄博并申请返淄的,按照“同级对口、双向选择、服从调剂”原则,经考察择优安置到淄博市事业单位,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予以保障”。

您可登录淄博市委编办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中《淄博市人才金政50条相关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查看具体政策、下载申请表格。如果您符合“返淄人才”的申请条件可以联系市委编办进行申请。

桓台县委编办联系方式:0533-8228003


答复机构 桓台县投诉中心 答复时间 2024-03-1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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