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纠风办、区“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 2009年6月4日的“政风行风热线”中,我局共受理投诉和咨询问题11个,其中咨询问题11个,投诉反映问题0个;短信反映问题0个。节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咨询答复和投诉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一、直播室受理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 1、手机号码为138****2207、134****6889的梧台镇居民朱先生反映二月份被人砍伤,嫌疑人是在打了梧台派出所民警被取保候审期间犯案的。询问事情该如何处理? 调查处理情况:2009年2月22日晚上约18时许,梧台镇南霸村村民朱连忠、朱连亮来到本村村长王金忠(王金忠曾于2008年10月份因殴打梧台派出所出警民警,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家索要以前跟着王金忠干防腐工程时的欠款,三人因为欠款数目问题发生争吵,朱连忠将客厅电视遥控器摔到了地上,王金忠从厨房里拿出两把菜刀砍伤朱连亮左耳上侧及朱连忠左耳,朱连忠将王金忠摔倒在地,用手打其头上、脸上十几下,朱连忠、朱连亮两人还分别用脚踢王金忠身上,后来朱连忠打110报了警。民警出警后与随后赶来的120急救车将三人一起拉到齐都医院治疗。民警连夜展开调查,朱连亮、朱连忠、王金忠都不承认殴打对方。4月20日,经法医鉴定,朱连忠、朱连亮的伤情构成轻伤。王金忠的上额和右眼处被用刀砍伤,鼻子和两眼受伤,于2009年2月23日去临淄区法医鉴定中心做了第一次法医鉴定,法医让其三个月后再去复查以便根据恢复情况作出具体鉴定。办案民警到期后及时督促王金忠去做法医鉴定,因其眼部具体伤情需上级部门会诊,分局法医已与市法医鉴定中心联系,定于6月9日给王金忠做眼部法医鉴定。等双方法医鉴定全部做出后,再按程序进行进一步调查。我们已将此事电话告知朱连忠一方,当事人表示理解并支持公安机关的意见。 2、西高商户反映按派出所要求订购了《民主与法制》杂志,但自己钱交了,书却没按时发。 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西高及周边单位只有一户饭店订阅了《民主与法制》杂志,经询问邮局按时发放到户,不存在交钱不发书的情况。为此,分局宣传部门专门与市局宣传处进行了联系,市局与市邮政局进一步协调,尽量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3、号码为136****8845高先生反映个人集资后钱被骗走,去经侦队就经济诈骗案报案是否需要个人交纳费用?自己去年去报案时就被告知个人需要交纳部分费用。(经了解,高先生136****8845等人于2006年左右听信广顺达轴承包装厂在临淄中轩集团北侧建厂的谎言,称投资建厂并与区委区政府长时间洽谈,有规划图及市区政府文件,个人缴纳50元作为用工保证金,多人被骗,多者一名姓宋的被骗八九十万元。结果投资不成,钱要不回来,据当时该厂负责人刘鹏顺称筹集了五六百万元,据自己了解起码也要有三百万左右。现在该厂在北京,被骗人员相互间有联系) 调查处理情况:分局经侦大队安排专人于6月5日电话联系该同志,经了解,姓高男子叫高立金,其称:2006年8月份,其被淄博广顺达包装公司以承建工程为名骗取工程保证金50万元。民警让高立金带齐有关案件材料后到经侦大队报案,并明确告知公安机关办案不收取任何费用。高立金已于6月8日将报案材料交到分局经侦大队,目前正在进行案前调查,查清基本情况后报市局经侦支队审批是否应当立案。待市局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调查处理。高先生对答复情况表示满意。 4、号码为132****3812王素珍反映与其父母养子王永昌虐待父母的缠访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该反映的住房、赡养及抚养关系等问题属家庭内部矛盾,属民事纠纷范畴,具体应由法院进行审理,不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反映的虐待、盗窃墓碑等问题必须在确定法院相关权利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是否立案调查。分局相关单位及辛店派出所多次向其解释,提出由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确权,王素珍拒绝诉讼。该民事问题不属移交范围,不适用“首问负责制”,属无理缠访。 5、反映开了一家小旅馆,公安部门在旅馆的电脑内安装了身份证登记系统,要求每个月交60元钱上网费,但是这60元钱却只能查看该系统的内容,无法其他浏览任何网页。这60元里是否包括上网等功能? 调查处理情况:根据《淄博市公安局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淄公通2008-74号)文件规定,临淄区内的旅馆于2008年6月15日全部安装了淄博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住宿旅客实时上传个人信息,取代了原来《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并实施)要求旅馆业户每天到所属派出所上报《旅客住宿登记表》备查的程序,方便了旅馆经营业户。为保障上传的旅客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网通公司签订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VPN(专用局域网)协议》规定,由淄博市网通公司专门为旅馆系统开辟一条VPN专线,收费标准为:50张床位以下的旅馆每条专线每月60元,5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每条专线每月收取100元。为确保安全专线专用,按照规定由旅馆业户与网通部门签订协议,费用由网通收取。该项工作中,市局专门与市网通公司研究并达成协议: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VPN专用局域网用户作为商业用户(标准为100元/月),开通互联网按照家庭用户标准收取(标准为65元/月),如旅馆业户需开通互联网功能的,应与网通部门联系,按家庭收费标准即65元/月开通互联网专线。 6、反映区医院\利群等处活跃着一撮哑巴小偷,经常乘坐6路\5路等公交车等两地作案,自己己经跟踪过多次,也曾经报过案,希望公安部门能抓捕。 调查处理情况:接到群众的反映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刑警大队及相关派出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 集中力量打击流窜、扒窃违法犯罪。由分管刑警的王元斌副局长任指挥,具有多年“打流” 经验的刑警副大队长陈学智具体负责,以刑警大队二中队为主,派出所协助组织了10名干警进行打流,保证了“打流”力量,确保了这次行动的顺利进行。 多措并举,“打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针对反映的区医院、利群超市及5、6路公交车案件多发区等场所采取化装侦查、跟车上线、蹲点守候、集中取缔等各种措施,对流窜扒窃犯罪实施严厉打击,特别是对东北、新疆籍和聋哑人流窜扒窃,拎包、抢包犯罪团伙进行严厉查控,对抓获的流窜犯罪嫌疑人进行就地揭露,针对公交车扒窃案件多发的现象,进行跟车上线。通过这次行动, 共计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2名,其中新疆籍6人,其他外市县4人。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10余起,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处罚3人,其余人员经教育后释放。刑侦二大队民警在跟车上线时,将东北籍流窜扒窃惯犯刘斌(男,40岁,黑龙江鸡西市鸡冠区人),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大大减少了流窜扒窃行为的发生。目前,相关部位治安秩序明确好转。与此同时,分局以派出所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治安混乱场所进行了仔细排查,并加强巡逻守候,争取打击一批、教育一批、吓跑一批,进一步净化临淄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号码为139****8699的张先生反映中学附近的治安要加强,中学生打架现象很严重。 调查处理情况:经联系,张先生反映的是临淄一中周围,有时存在辍学学生滋扰在校学生的情况。为此,分局专门组织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及相关派出所采取有力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一是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我局刑侦、治安部门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查处”的原则,一经发现,一查到底,严肃打击处理。对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侵害师生财产、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特别是针对一些校园周边多发的抢劫、抢夺案件,不论涉案财物价值大小,每件都要查办到底。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分局组织有关派出所对辖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状况进行一次排查、梳理,摸清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并组织户政、巡警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三是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加强防护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障机制。结合社区警务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严密治安防控措施,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落实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的治安问题,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对公安机关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听众反映的临淄一中的治安问题,闻韶派出所及时安排警区民警到临淄一中开展工作,会同学校副校长钟安同、保卫干事张洪亮共同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内外的治安管理,增加值班教师的数量,保障教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调整巡逻计划,在学校放学期间,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8、电话为629****王女士希望能加大对小偷的惩治力度,避免他们屡教不改。现在小区内经常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而且现在墙上经常写有出售枪支迷药的小广告,造成人心惶惶。 调查处理情况:副局长王元斌专门组织刑侦大队对近年来发案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制定落实了相应措施: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指导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刑侦大队加大侦查破案力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线索,加大侦查破案力度,深挖发布违法广告制售假证、假印章团伙窝点。同时在工作中注意加强与检、法部门密切协作,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武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发布违法广告制售假证、假印章的犯罪分子,以及购买、使用假证、假印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二是加强治安防范,提高驾驭能力。我局组织刑警及各派出所警力深入到重点区域,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所有制售假证、假印章广告中的联系手机、电话号码,并对涉嫌制售假证、假印章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工商、卫生、通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非法喷涂、张贴的制售假证、假印章等非法广告迅速进行集中刷洗、覆盖,切断此类犯罪的传播环节,并通过联通、移动、电信技术措施,对于办假证、假印章的通讯号码予以封停,清除污染,切断制售假证、假印章犯罪的传播渠道。三是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我局将坚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广电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密切协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实效。四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专项行动氛围。我局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的同时,立足基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车、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展开宣传攻势,提高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打击整治氛围,也使购买、使用假证件、假印章者感受到违法犯罪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充分发挥出法律威慑、预防违法的功能。 9、电话号码为134****9985的先生反映2005年夏天在南王派出所附近发生一起出租车抢劫案。出租车及车主在被用到挟持往淄川方向跑时,与一辆停着的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害严重。几名劫匪下车逃走,其中一名嫌疑人第二天自首,另外两人在逃,现在事情一直没有处理。什么时候能给结果? 调查处理情况:工作人员先后多次与该同志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南王派出所对近年来发生与出租车相关的案件进行了排查,未发现与其反映情况类似的案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与当事人联系沟通,问明情况,详细答复、解决。 二、导播间受理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 10、电话号码为135****5377的李女士反映在临淄工作,家在江苏,有什么方法可以不用回老家办理身份证? 调查处理情况:经了解,李女士的婆婆户口在江苏盐城农村,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常年跟随子女在临淄雪宫生活区居住,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将到,需要换领新证,不方便回去,想就近办理。答复就近到派出所照相,将相片资料刻录成光盘寄回老家家人代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当事人表示满意,等有时间到雪宫派出所照相。 11、电话号码为758****的先生对全运会期间的临淄城市安全提出建议。 调查处理情况:该先生反映的是二化生活区内非法小广告乱贴乱划情况,特别是一些枪支迷药类小广告给人造成不安全的感觉。为此,分局派专人对街头小广告进行了登记、拍照和统计,并发函联系城管执法局督促清理队及时清理、联系网通公司、移动通讯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有关号码进行干扰或停机。电话联系该电话机主,一名女士接电话称家中只有两名老人,没有打电话的,之后不再接听电话或接听马上挂机。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小广告的治理力度,净化群众生活环境。 以上群众咨询投诉,除第四件无理缠访,第九、十一件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第二五六件无当事人联系方式外,区纠风办、区“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要求我局反馈的上述咨询或投诉处理结果已向咨询人或投诉人做了反馈,咨询人或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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