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法落户口的问题


发布日期: 2010-05-04 09:5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留言内容:我原籍高青县常家镇樊家村,户口是在2003年上大学时迁到临沂师范学院去的。07年毕业后,想把户口落回老家,因父母户口已迁出,常家镇户籍科以无投靠人为由,拒绝给落户回原村。百般努力,直到现在仍未落户。现在我的身份证也已过期,因无户口也无法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也过期,现在急着落户口,父母也四处奔走,无奈现在常家镇户籍科根本不受理。我已不忍让老父母在到处奔走了。所以我想请问一下,有哪位热心的明白人,给我指条明路,告诉我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做才可以顺利把我那该死的户口落下。在下先谢了!

答复内容:县公安局答复:您好,谢谢您对我们公安户籍工作提出建议!您反映的是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问题,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工作规范》需要如下手续:1、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2、毕业后未分配单位需落户原籍的,凭本人申请、父母《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户口迁移证》。3、省外院校非山东省生源高校毕业生毕业分配后需落户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来鲁就业申请表。经与常家派出所户籍民警对接,您持就业报到证报到地点不在本地,属于上列第一种情况,因此无法接收您的落户申请。如果您已于拟报道地工作单位解约,您需持相关手续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后按照第二种情况到父母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有疑问,您可拨打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电话05332139568咨询,感谢您对高青公安的理解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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