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房产管理局关于2011年8月9日“政风行风热线”中受理的投诉和咨询问题的反馈材料


发布日期: 2011-10-18 13:25:12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监察局、区“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

  2011年8月9日的“行风热线”中我局共受理投诉和咨询问题12个,其中咨询问题11个,投诉反映问题1个;短信反映问题0个。节目结束后,我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咨询答复反馈如下:

   一、直播间受理问题及答复

  (一)电话为135****5098的刘先生反映在正承名筑买的房子,40号楼,首付交了,还没签合同,怎么回事?

   答复:刘先生咨询正承名筑40号楼没签定购房合同一事,经查,该楼房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具备卖房签合同的资格,待开发企业完善手续后,我局将为其办理预售许可证,该住户才能签订购房合同。

  (二)电话为134****8369的孙娄西村村民王先生反映2004年承租的营业房被国税局拆除,没给拆迁补偿费,咨询国家有关部门,他们说该给拆迁费,国税局说依据临淄规定不能给。关于拆迁的问题处理的时候,是依法拆迁还是依据主管部门领导的个人意见?

  答复:2011年8月10日下午,拆迁办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面谈,解释相关政策、依据。国税局办公楼项目于2004年3月29日由市局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张贴了拆迁公告,进行依法拆迁。王世营租赁农业局原瓜菜供销服务中心未竣工二层楼和3间平房。2004年10月13日,王世营与国税局签订了因建设需要拆除未竣工的楼房,王世营装修费和3间平房补偿协议,共计补偿133000元(已支付)。从2005年,王世营多次到省、市拆迁管理部门上访。2008年,通过市、区拆迁办多次协调,国税局为了照顾王世营,同意再支付王世营拆迁补助费24500元。(后附市局处理意见)。

  通过交谈、协商,王世营坚持未竣工的二层楼为营业房,要求按营业房给予拆迁补偿。按省拆迁政策规定,营业房必须符合第二十四条“拆迁非住宅房屋,其房屋所有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用途栏内标有营业内容的,应当按照营业房给予补偿或者安置。”王世营所使用的房屋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不能按营业房给予补偿。王世营表示不接受。

  (三)电话为150****9839的李先生反映住进学府花园好几年了,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什么时候能办好?

  答复:李先生咨询的房屋为山东齐润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生活区住宅,已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手续,具备为住户办理产权证的条件,该住户可携带有关资料,随时到我局办理转移手续。

  (四)电话为134****1082的温女士反映听说铁路南临淄八中附近要改造,具体是什么时间?

  答复:经了解,铁路南辛店街道办正在申请规划部门做总体规划,等控规审核通过后,按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方式,依次展开合村并居和棚户区改造。

  (五)电话为136****5380的东高生活区的常女士反映:1、维修基金一直没到房管局,现在房子遇到问题没法维修。2、房子交钥匙的时候,存在违约情况,有些住户给违约金了,有些没给,怎么办?

  答复:1、常女士反映东高生活区54号楼未缴维修基金一事,经查,该企业已于8月4日缴纳完毕。

  2、经调查,常女士购买的是由齐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东高生活区54号楼,齐城开发公司已经于8月4日将东高新村54、55号楼的维修基金缴存完毕。

  常女士所称违约是指开发公司交房时间延迟,对这个问题,齐城开发公司的答复是:由于开工后正值雨季,致使无法正常施工,加上发现古墓发掘时间过长,影响该楼施工进度,所以无法按期交工,以上原因非人为因素,不存在补偿问题。

  (六)电话为135****3836的王女士反映东高开发商至今不与住户结账,多交的钱也不退。

  答复:经调查,王女士购买的是由齐城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东高生活区54号楼,存在着原合同面积与房产证实际面积不符的现象,齐城开发公司承诺,将在核对后尽快与住户结算。王女士所称多交的钱,是指齐城开发公司为住户办理各项证件手续的费用,齐城开发公司承诺,会尽快在扣除办证费用后将剩余资金退回。

  (七)电话为138****7582的李先生反映金茂花园二期的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办下来?

   答复:李先生购买的房屋,为山东骏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查,李先生购买的楼房,尚未办理完竣工备案手续,不具备办证资格,待该企业手续齐全后,我局为其办理房产证。

  (八)电话为71***77的刘女士反映师苑小区2004年房子交工时,钱都交全了,现在土地证还没办下来,为什么?还能办理么?

  答复:淄博市国土资源局临淄区分局书面回复如下:

  “经调查得知:刘女士反映的是‘临淄师苑一期——石鼓画苑住房’的问题。该小区为2002年4月12号临淄区教育局委托临淄区城建开发公司城建,其所用土地,我局于2003年已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国土资函[2003]414号),但该宗土地出让手续至今未办,致使土地使用证母证无法办理。

  按照现行土地政策,该小区住宅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证母证,在此基础上各住户方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子证。

  有关此类问题,我局政风行风热线多次涉及,均根据实际情况给于答复,该宗土地问题多次召集临淄区教育局和临淄区城建开发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因资金等问题至今未果。

  我局已将上述情况如实电话反馈给刘女士,刘女士表示理解、满意。”

  二、导播室受理问题及答复

      (九)电话为135****7750的市民反映闻韶北有没有改造计划?闻韶北20号楼部分住户家漏水,导致全楼停水十几天,不合理。

  答复:1、经咨询临淄规划分局,闻韶北暂无改造计划。

  2、经调查,闻韶北小区20号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共40户。因建设年代早,设施设备老化,特别是供水管线锈蚀严重,存在主管线跑冒滴漏现象。以前,这部分跑冒滴漏的水量一直以均摊的形式向全楼业主分摊,水费由服务于该小区的闻园物业公司代收。在上一次收水费时,部分业主因存在均摊等原因不愿交纳水费,经反复做工作也一直未交纳。物业公司将收齐的其余住户的水费交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拒收,理由是未全部收齐。经物业公司书面催缴,未交水费的部分业主还是不愿交纳,自来水公司遂将该楼总表拆走,致使该楼断水。经辖区办事处和淄博闻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该楼已于7月19日恢复供水。

  我局已将上述情况如实电话反馈给该市民,该市民表示理解、满意。

  (十)电话为131****5022的寇先生反映西高21号楼车库公摊面积太大,买的时候开发商说26平方米,结果时间面积只有14平方米。

   答复:经查,该房屋为山东新空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该车库不在发证之列,其面积为开发企业工作人员自己计算。按常规,车库分摊面积比住宅的分摊大是正常的,住户若有异议,可委托有资质部门进行测绘。

  (十一)电话为158****7828的市民反映在名仕庄园买的房子,已经交了首付。但在中信银行贷款时发现了以前的买房贷款,说是二套房没批准这次贷款。以前的房子已经卖了,贷款也早已还清,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答复:刘先生购买名仕庄园房屋,因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要求退房,经查,该开发企业正在为其办理退房手续,现有关材料已报市房管局待批。

  (十二)电话为159****7707的牛女士反映勇士生活区暖气温度逐年下降。

   答复:经调查该楼为九十年代建设,楼体保温不够好,再就是该业主家中私自安装换热器,导致温度有所下降,服务于该小区的淄博裕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等供暖期到来时,再到该业主家中现场核查暖气温度下降的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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