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事业劳务派遣工是何性质?


发布日期: 2015-07-27 15: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劳务派遣的职工既不占行政机关编制,又不占事业编制,请问属于什么性质,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吗,可不可以升职称,有没有职工激励机制,请帮忙答疑解惑,十分感谢!
  回复:
  区人社局回复:您好!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职工即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属于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务派遣职工不适用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工资制度,其工资制度和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由所在用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继续教育参加范围为在本区域内的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各类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晋升规定: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材料,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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