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十批)

发布日期:2017-08-30 18:34:29浏览次数:字体:[ ]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淄博市一览表(第十批)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 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1068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孙娄东村:1.稷下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以北,临淄区杨坡路以东,规划大顺路以西,新国道309以南,有350亩耕地被破坏,私盖违法建筑用于出租等,严重破坏环境。其中一部分非法建筑为稷下美食城,开设餐饮,产生噪声、油烟污染,影响周边居民。要求拆除,恢复地貌。2.临淄区杨坡路以西,齐兴路以北,新国道309以南,孙娄东村村内进行旧村改造,现在垃圾成堆,无任何覆盖物,产生大量扬尘。要求清除所有垃圾,覆盖防尘网。3.孙娄东村村内新建设五栋高层,无任何手续,属违法建筑。五栋楼下面有一个深五米、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深坑,坑内垃圾成堆,无任何防尘防护措施。要求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还原地貌。4.稷下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以南,齐都医院以北,规划大顺路以西,存在大量违法建筑,经营钢材、餐饮等,严重污染环境。要求予以拆除。临淄区油烟、垃圾、噪声、其他    1.投诉人所述土地总面积约956亩,其中建设用地794.9亩;农用地161.1亩,不涉及耕地。私盖违法建筑多集中在建设用地上,少量集中在果园地上。2001年,稷下街道孙娄东村租用村民土地,在该区域建设了钢材市场、竹木器市场和大集,之后孙娄东村村委会统一流转了村民土地。该村实施旧村改造后,部分村民无处居住,在此区域内建设板房或砖房用于居住。2015年,临淄区在城区设置了3处集中烧烤区域,稷下美食城为3处定点烧烤城之一,占地约30亩,为建设用地,符合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美食城只在夏季临时经营,业户主炉和辅助小炉全部使用全区集中招标采购的无烟烧烤炉具。该烧烤城距离最近的住户也在300米左右,没有油烟扰民问题。经营业户晚间举办娱乐活动招揽生意,使用高音喇叭,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2.2013年,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因手续不完善自2015年6月停工至今。旧村改造房屋拆除后,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也未覆盖,因停工时间长,现场已布满杂草,无产生大量扬尘的条件。但确有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3.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工程一期计划建设还迁楼5栋,每栋18层,2015年主体基本完工,后因手续不完善、资金不足,已停工。项目启动时,相关手续未办理,属未批先建,临淄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17年4月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5452013元,已缴纳。期间,孙娄东村开始补办各项手续,该地块符合《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淄博市规划局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村已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号,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诉人提到的“深坑”是旧村改造项目附属的地下停车库及储藏室的基坑,坑内有少量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但因长时间停工,坑内已杂草丛生,未见扬尘现象。
    4.经调查,该区域大部分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少量为历史形成的老的建设用地,少部分房屋为20世纪90年代建设,建设手续不完备。主要经营业户有钢材销售、餐饮和少量汽修等。钢材销售为生产经营性项目,餐饮、汽修都按照“散乱污”企业治理标准进行了综合整治。
责令改正、问责    1.该区域目前已经引入市重大项目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其中杨坡路以东、规划中兴路以西274亩土地已经出让,剩余区域将按照临淄区城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工作部署,配合颐高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项目征地,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钢材市场等地上附属物拆除工作。对村民自住的房屋,待孙娄东村旧村改造完成,村民回迁后将组织拆除。稷下美食城业户已停业整顿,喇叭已拆除,待整治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再营业。
    2.该区域内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下一步稷下街道将加强监管,做到日产日清。对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外运,剩余的全部覆盖防尘网。所有裸露土地已全部覆盖防尘网。
    3.孙娄东村正在积极办理旧村改造相关手续,目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登记证已办理完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中,计划2017年9月复工建设。 
    4.目前钢材经营业户已对物料进行了棚盖,餐饮业户全部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厂全部建立危废库,下一步,稷下街道将对该区域内所有建筑逐一进行核查甄别,对违法建筑依法进行治理。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21082    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杜科小区周边,有多家大排档、烧烤摊,油烟扰民。向城管反映未解决。张店区油烟      被投诉大排档及烧烤摊位于杜科新村周边,共14家。其中4家经营场所为商住楼,建于2006年7月,无专用烟道,其余10家为商用楼。14家店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但前期未收到过类似投诉。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于8月21日对经营场所为商住楼的4家烧烤店予以关闭,并责令其15日内将生产经营设备全部拆除。
    2.对另外10家烧烤店,因相关证照不全,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于8月21日下午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手续完善、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15日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31085    淄博市张店区健康街一巷40号楼,楼南侧全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脏乱差,向街道反映未解决。张店区垃圾     健康街南一巷40号楼已列入张店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准备拆除,旁边居民楼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产生建筑垃圾。受施工因素影响,物业管理不到位,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现象。责令改正    1.8月22日车站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已整改完毕。
    2.对过道进行封堵,避免人员随意倾倒垃圾。
    3.增设生活垃圾暂存点,并及时清运。
    4.加强巡查力度,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41116    淄博市张店区科苑办事处科技苑环翠路便民市场,有多家烧烤店,大量排放油烟,导致附近行道树枯萎,噪声扰民严重,饭店、海鲜店所有的污水、垃圾都直接排向马路,污染严重,投诉多次都未解决。张店区油烟、噪声、水    张店区科技苑环翠路便民市场,目前市场内共有摊位60个,其中产生污水、油烟污染的摊位9个,其他为蔬菜水果经营摊位,存在噪声。沿街路段有三个树穴缺植,未发现有行道树出现枯萎的现象。存在油烟噪音扰民、污水和垃圾直排马路的情况。科苑办曾经接到过相关投诉,已进行过整改,但有反弹,前期已进行问责。责令改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5家餐饮店予以关闭,并于8月23日前对其广告牌匾和排烟管道进行拆除。
    2.科苑街道办事处对缺失行道树及时补植。
    3.责成张店区环卫局加强对该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

51125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凯瑞安园34号楼楼底下有11家饭店,晚上干到12点,油烟污染严重,噪音很大。张店区油烟、噪声    1.该投诉件所反映的餐饮店位于世纪路33号,属商住楼,建于2006年8月,无专用烟道.共11家。
    2.证照情况:有《营业执照》的11家;有《食品经营备案证》的2家;有《从业人员健康证》的11家;11家均无环评手续。
    3.油烟净化装置: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共10家,均正常使用,但存在日常维护和清洗不规范、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4.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张店区城管局已于8月17日对该处11家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目前11家餐饮店处于停业状态。
责令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责令11家餐饮店进行整改,达到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61134    淄博市张店区东二路南首有一“淄博火车站老孙家烧烤”,使用老式烧烤炉,没有油烟净化设备,排浓烟。张店区油烟    1.淄博火车站老孙家烧烤店位于张店区东二路5甲21号,属商住楼,建于2003年5月,无专用烟道。
    2.该烧烤店无《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评手续,有《食品经营实名登记备案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3.油烟设备运行情况:该烧烤店已安装烤炉油烟净化设备,但清洗维护不及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该烧烤店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并已于8月21日将其经营设备全部清理完毕。
71135    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以北、西七路以东,有一“新华制药”,紧挨生活区,晚上作业,排放噪声扰民。建议晚上不要作业或减少作业。高新区噪声    调查发现,噪音来源为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实验室(租赁新华制药写字楼)在露台安装的6台风机,因无消音装置,加之其中两台风机轴承损坏,产生噪音污染。责令改正、问责    1.8月22日上午,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对所属6台风机拉闸关停,直至维修整改合格。
    2.要求高新区山东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安装隔音降噪箱及消音棉,更换轴承设备,消除噪音源头。目前,已确定维修厂家并开始维修。
    3.向受噪音影响的华侨城居民发放公开致歉信,进行公开道歉。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81138    淄博市张店区体坦小区49号楼东面小广场南面,有数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噪声,平日经营到很晚,现在晚上收起来了。担心督察组走了再干。要求取缔。张店区噪声、油烟    1.反映该地的饭店有2家,分别是位于小广场南侧的个体工商户徐某(七公烤翅烧烤)餐饮店和个体工商户蒋永新(烤鱼、烧烤、炒鸡)餐饮店。
    2.徐某餐饮店(七公烤翅烧烤)有《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2家都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均无环评手续。
    3.存在油烟噪音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8月21日对2家饭店予以关闭,并拆除其门头牌匾和排烟管道,限15日内搬离该营业场所。8月25日,2家饭店经营工具已全部清理。
91164    淄博市临淄区"东高生活区"东门,有一家"御香园"烧烤店,油烟扰民。临淄区油烟    该烧烤园位于雪宫街道东高生活区东门北侧的一栋二层楼内,是沿街营业房。2006年办理工商登记,该业户属于6个灶头以下餐饮业户,不需环评。业户使用无烟烧烤炉,烟囱安装高度已超过房顶。虽然该烧烤业户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但因与周边居民楼距离较近,部分居民认为烧烤园产生的油烟对其有影响。责令改正    经积极做工作,该烧烤业主放弃在此处经营,8月22日,已搬空承租房内所有设施物品。
101183    曾向督察组投诉淄博市张店区明清街“哈尔滨烧烤店”,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现烧烤店已停业整顿,但于8月19日新建一支排气筒和一间铁皮屋,举报人担心死灰复燃。张店区其他    该投诉问题第9批1034号为同一问题。该店经营场所为沿街营业房,建于2005年7月,无专用烟道,离居民楼10米,无环评手续。该餐饮店安装了8台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8月19日,该店在其沿街营业房上安装排烟管道进行整改,一间铁皮屋为静音房。该烟道和铁皮屋已于8月22日拆除。8月17日该店已被责令停业整改。责令改正    1.对该餐饮店一层制作间的烧烤炉、排烟通道进行拆除,对楼外的排烟道同步拆除。
    2.责令该餐饮店完善相关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15日内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111189    淄博市高青县翟徐村,有一堆工业废弃物,曾向环保局反映,现在用网状防尘布覆盖。要求将废弃物清除。高青县固废    1.在高青县常家镇翟徐村东南部确实存在一堆工业废弃物,且已用网状防尘布覆盖。
    2.群众反映的工业废弃物是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
    3.该粉煤灰堆为翟徐村某村民所有,于2010年至2014年期间分批次购于滨州市魏桥集团热电厂,并销售用于修路和生产空心砖原料,2014年之后未再购买、销售。现储存总体积约30万方,重量约26万吨。
    4.高青县环保局曾接到过群众投诉,现场调查核实并多次查找、联系业主未果后,督促该粉煤灰所在地--常家镇政府进行整改。常家镇政府责成所有人对粉煤灰堆进行了蓬盖抑尘。
责令改正、问责    责令粉煤灰堆所有人于2017年9月22日前清理完毕,整改方式采用填埋覆土处理。由高青县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负责监督落实。诫勉谈话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12819-108    淄博市周村区城市经典小区4号楼和5号楼之间路面受损,一刮风就起扬尘。周村区扬尘    城市经典小区4号楼、5号之间路面破损,造成了扬尘问题。责令改正    目前,经区房管局协调处理,已由城市经典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淄博嘉居祥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对该处路面进行维修改造。
13819-94    淄博市早在2008年就已取缔珍珠岩行业,但张店区2家、淄川区3家珍珠岩加工厂仍夜间继续加工生产,粉尘污染严重。张店区
淄川区
大气    张店共有珍珠岩企业2家,分别为张店玉顺保温材料厂和淄博张店鹏岳保温材料厂。
    1.张店玉顺保温材料厂:于2003年建成,位于傅家镇唐家村,从事生产销售建筑保温建材与密度板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自8月6日停产,其料棚未采取有效密闭,导致物料堆场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
    2.淄博张店鹏岳保温材料厂:环保手续齐全,因市场原因8月16日停产,但其料棚未采取有效密闭、遮盖等防治粉尘污染措施,导致厂区内部物料堆场产生粉尘排放,8月21日被张店区环保分局立案调查。
    淄川涉及珍珠岩生产或销售业务企业5家,其中,双杨镇3家,罗村镇1家,开发区1家。
    1.双杨镇3家,2家从事珍珠岩销售业务。1家从事珍珠岩生产和销售业务,环保手续齐全,配有除尘设施,无明显扬尘污染。
    2.罗村镇1家自2017年3月26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厂所有生产设备及剩余物料全部清理完毕。
    3.淄川区经济开发区亿鑫保温材料厂因未办理环保手续,被责令停产至今。于8月23日所有生产设备及剩余物料全部清理完毕。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对于张店玉顺保温材料厂粉尘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张店环保分局对其已立案调查。
    2.责令张店玉顺保温材料厂、淄博张店鹏岳保温材料厂停产治理,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3.责成相关镇办和淄川区环保分局加大对区域内珍珠岩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力度,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经发现超标排放、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

14820-112   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东姬村村边有4.5家养猪场,臭气熏天。临淄区大气    敬仲镇东姬村现有生猪养殖业户15家,在东姬村村南及村北各5家,位于距离村庄集中居住区较远的位置,另外5家位于村庄集中居住区附近。距离集中居住区的5处养殖场均建有堆粪池、沉淀池、雨污分流等设施以及粪便销售台账。2处因与村庄距离较近,为群众反映主要异味来源,其余3处亦存在不同程度异味问题。责令改正    1.2家与村庄距离近的养殖户已弃养,8月22日,已将存栏生猪全部处理,并对圈舍进行了全面清理。
    2.较远3家养殖户进行治理提升:8月23日前,达到“三防”要求,四周密闭;8月23日起在饲料中添加1%的益生菌,降低氨气、苍蝇密度;8月22日起,开始手工喷洒除臭剂,8月24日,完成安装除臭剂喷淋设施,按要求做好喷淋并做好记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圈舍清理和消毒;做好定期巡查。
    3.按照要求,开展逐村巡查,对存在养殖异味问题的业户全部按上述要求整改。
    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5820-113    淄博市张店区付家镇马南路与南京路路口西北角一闲置院子内,夜间有运输生肉的超载货车进出,尾气冒黑烟,卸货时噪声影响休息。该院内洗刷几千个盛肉的筐时,产生的血水、污水直接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源,异味很大。张店区大气、噪声、水    1.群众反映问题中的闲置院子为张店区傅家镇傅家村王某院落,目前该院落出租给淄博文西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作仓储使用。
    2.淄博文西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为金锣集团淄博市张店区冷鲜肉超市及专柜配货,主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公司运营中冲洗盛肉筐产生的少量冲洗水自车间内外溢,造成污水和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3.张店交警大队对该单位配货车辆进行了检查,全部为2016年新落户车辆,手续齐全,排放标准为国5标准,未发现超载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张店环保分局对淄博文西食品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责令该企业将盛肉用筐清洗工序去除,将冷鲜肉直接分装改为塑封后入筐,避免血水、污水的产生。
    2.张店区交警大队将加强对该企业配货时间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

16820-120    淄博市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环境污染问题:1.氧化铝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2.该公司下雨天会有大量污水外排。3.煤制气项目污染空气和地下水。4.机械厂铸造项目未开启环保设备,粉尘污染严重。5.机械厂铆焊车间没有环保设备,产生废气,危害人体健康。
大气、水、其他    1.该公司氧化铝包装点、输送皮带转运点存在粉尘逸散现象,氧化铝矿石堆场物料倒运时有扬尘产生。
    2.该公司建厂时间较早,仅在主干道路敷设了生活污水管道排放系统,没有建设独立的雨水排放系统,遇到暴雨时,道路雨水进入生活污水系统,出现生活污水和雨水混合外溢现象。
    3.该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全部回流程循环利用,无排放。煤气净化系统安装布袋收尘和脱硫设施,煤气经过管道输送直接进入氧化铝焙烧炉,无排口。煤制气项目煤场全封闭,设有喷淋设施,煤炭采用管式皮带输送机输送,无扬尘。
    4.机械制造厂铸造项目,配备一台布袋除尘器。该除尘设备运行正常,工作记录、运行记录完整,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监测结果均为合格。
    5.该公司铆焊车间工位较多,仅配备移动式焊烟除尘器2台,数量不足,打磨工序无粉尘处理设施,不能完全达到正常工作期间的环保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对其矿石堆场扬尘污染问题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
    2.9月10日前制定雨污分流技术方案,12月完工。
    3.严格落实煤制气项目环评审批意见要求,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对机械厂铸造项目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使用,防止粉尘污染。
    5.对铆焊车间打磨工序无环保设施、焊接烟气排放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 
    6.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共计罚款40万元。
诫勉谈话1人
17820-130    淄博市临淄区大武水库周围的“淄博胜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锐博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圣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暗管和暗渠直排污水,填埋垃圾,严重污染环境。临淄区
    1.淄博胜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圣化工有限公司所有废水通过出地管线排入齐鲁石化供排水厂进行处理,最后排入排海管线,产生的垃圾由齐鲁公司社区管理部负责定期进行清运和处置。
    2.山东锐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前期雨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齐鲁供排水厂,最后排入排海管线,产生的垃圾由淄博益家园道路保洁有限公司负责定期清运。



18820-131    淄博市淄河上游无序开发,博山、淄川、沂源及青州仁河支流等无序建设大量拦河坝、小水库,违规从事旅游开发,导致下游断流,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淄河河道两侧存在大量煤灰制砖、小钢铁、小水泥、小焦化、小化工等企业,无环保手续,排放大量烟气粉尘、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淄川区
博山区
临淄区
生态、水、大气    1.(1)临淄区属淄河下游。(2)淄河河道临淄段有3家水泥企业和1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无工业废水排放,但存在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1)淄川段现有太河水库大坝1座、太河镇桐古桥上游过水堰1座。太河水库是淄博市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桐古桥上游过水堰是太河水库配套工程,不存在无序、违规建设问题。受干旱影响,近年来汛期一直没有大流量泄洪导致下游河道断流。(2)淄川区淄河河道两侧没有煤灰制砖、小钢铁、小焦化、小化工等企业。存在1家水泥粉磨站,已经环保部门审批,1家预制厂和1家混凝土搅拌站,现场检查时未生产。
    3.博山区河道内无旅游开发项目;主河道内现有各类1米高左右的小型挡水堰30处,主要目的是拦截上游泥沙、涵养水源、保护生态,同时兼顾农业灌溉用水需要。因特殊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是造成淄河博山段断流的主要因素。淄河上游流经博山区南部四镇,未建设和发现煤灰制砖、小钢铁、小水泥、小焦化、小化工等企业。
    4.淄河流域不涉及沂源。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责令临淄段4家企业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2.责令淄川段1家水泥粉磨站加强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已依法对1家预制厂和1家混凝土搅拌站实施取缔。
诫勉谈话1人
青州市生态、水、大气    1.仁河河道内及其支流建设的拦河坝均有正式批复文件,不存在无序建设的问题。仁河河道上共有2座水库,分别是仁河水库和石门水库,水库均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已经水利部大坝注册。建设小型拦河坝目的是为了解决留住水、用好水的问题,切实加强山区生态保护。
    2.青州市辖区淄河河道两侧有砖瓦企业3家,化工企业7家,铸造生铁企业1家,无“小水泥、小焦化”等行业。11家企业均办理了环保手续,配套相应环保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经现场检查,无废水外排现象。上述企业虽然配套了废气治理设施,但生产过程中扔有一定烟气排放,其中7家化工企业今年6月低之前全部完成燃煤锅炉取缔。个别企业无组织废气未集中收集处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责令改正    1.加强对仁河、淄河生态保护,进一步规范水利设施的规划建设。2.将加强辖区内企业尤其是淄河两岸两地市交界地带企业的监督管理。
19820-24    淄博市高新区“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生产线擅自改建。高新区其他    1.金晶科技1号线实际为该公司300吨级浮法玻璃项目生产线,市环保局于1995年8月下发《关于<中外合资300吨/d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6年5月,该公司将该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成450吨/天浮法玻璃生产线,并通过验收。2007年该优质浮法玻璃项目又进行了改造达到600吨/天,并通过环评验收。
    2.该公司1号生产线改建为600吨/天后,未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全氧燃烧工艺。高新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16日针对该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1号线)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10万元,罚款已缴纳。目前,该公司1号生产线项目已在高新区经发局备案,环评报告正在重新编制。
责令改正    因玻璃行业特殊工艺无法停产,责令公司按照错峰生产规定,立即采取限产措施,限产至300t/d,审批手续完善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负荷。限期1月内完善环保手续。
20820-37    淄博市博山区开发区环保局不让我们企业生产,说等环保部来人检查、验收后才能复产。恳求督察组给予关心,让我们先生产,环评之外手续尽快办理。博山区其他    环保部强化督查组检查期间,总共在博山经济开发区发现98家问题企业,其中列为关停取缔类的“散乱污”企业42家已全部实现“两断三清”,剩余56家企业中有42家已整改完毕,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已恢复生产;有10家铸造企业因正在新上VOC治理设施暂没有恢复生产;4家企业因手续不全现正在停产整顿中。对于环保部督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开发区指派专人进行指导整改,同时帮助企业完善环评、安全生产、税收等手续。对辖区内其它要求整改的企业,有关单位和开发区正按照相关程序积极组织检查验收中。责令改正    将督促协助环保部督查的剩余10家铸造企业完善VOC治理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后尽快恢复生产。4家手续不全的企业,尽快根据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其中3家停产的化工企业经由省政府组织的环保、安监、节能、质检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新一轮化工企业评级工作后,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对已恢复生产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确保企业在复产后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
21820-38    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博琦沙发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博山区其他    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桥东村博琦沙发厂,位于石马镇桥东村。2017年6月29日,因环保手续和安全距离问题,被责令关停,业主对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进行了清理,仅保留了办公场所和产品展厅。经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擅自生产问题。
    该业主于6月28日另行选址,新注册了“淄博博琦家具厂”。于7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博山区环保分局出具的《淄博博琦家具厂年产200套实木复合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现正在建设当中。通过调取查阅该企业生产车间监控,8月11日至今未发现有生产现象。责令其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22820-39    淄博市博山区开发区桃园村,长期以来“博山钴厂”一直向该村北侧山体倾倒废渣,导致该处寸草不生,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博山区土壤、固废    1.该投诉件反映的“博山钴厂”系山东金虹钛白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17年7月停产至今。废渣系钛石膏,属第1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该公司于2012年启用开发区桃园村存放点(位于村北侧山体)。目前,该存放处正进行封场作业,已覆土绿化约90亩。2.该企业钛石膏和渗滤液进行检测,相关指标均符合要求。2017年8月份对堆场周边地下8眼水井取水检测,未发现堆场附近地下水水质中污泥中特征物质有明显升高现象。覆土部分有植被覆盖。责令改正    1.从源头减少钛石膏产生量。
    2.进一步规范钛石膏存储场所建设。在开发区茜草村建设合法规范的固废堆放场地,并对现有的固废堆场进行封场和生态恢复。
    3.强化对现堆放场所的环境管理。责成该企业每月组织对堆放场所地下水和土壤进行监测。
    4.进一步强化对该企业的环保监管力度。

23820-41    淄博市博山区大辛庄周记菜肴店长期排放油烟扰民,现该店周边又开多家饭店,问题日益严重。博山区油烟    周记菜肴位于博山区金晶路中段,该店为二层商业房(不属于商住楼),于2015年4月开业。其周边有2家饭店。上述3家饭店均无专用烟道,使用房屋2014年5月建成,无环评备案。责令改正    1.责令周记菜肴等3家饭店立即停止营业进行整改,修建专用烟道,办理环评手续,目前已全部进行了网络备案;
    2.对3家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待9月5日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报告出具后,若油烟排放不超标,完成烟道整改后可以正常经营;若存在油烟超标排放,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3.区城管执法、食药、工商、环保等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切实解决类似问题。
    4.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4820-56    淄博市高青县台湾工业园内的“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渣不处理,直接装在大桶中放在仓库里,欺骗环保局说是产品,县环保局不知为何原因,就是不深查,据说最后拉到老板老家空房子底下的空窑洞里。最近该公司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拉废渣回来生产,生产完的废渣继续藏起来,属于严重的固废转移,德州那家工厂老板以前被查过,但是德州市里有人,没有受到制裁。德州市固废    1.关于“最近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拉废渣回来生产”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曾于2016年11月17日,通过中间人——天津久日化学公司姜某某,以1500元/吨的价格转卖给其朋友王某某31.47吨苯基二氯化磷(共收到王某某汇款46050元,),由王某某销售给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的苯基二氯化磷为生产阻燃剂的中间产品,并非“废渣”。该产品在该公司营业执照上允许生产经营的范围内,除部分出售外主要用于本公司生产阻燃剂(成品)。
    2.关于“该工厂老板因为德州市里有人,没有受到制裁”问题,情况不属实。该公司法人代表柴某某,2002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了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研制有限公司,先后任宁津县政协常委、宁津县人大代表、德州市政协委员,现任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其亲家杨某某,曾任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现已退休。经查,柴某某在德州市无副处级以上直系亲属。该工厂老板以前被查过,2015年8月份,宁津县环保局接到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网上投诉(编号:〔鲁环网201508183978〕),反映常兴公司超标违规排放有毒气体与有害废水。县环保局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信访与事实不符。因此,未对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等制裁。
   



高青县固废    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高青县台湾工业园,5000吨/年磷系阻燃剂项目经市局审批,2013年1月24日验收后正式投入生产。主要原料是三氯化磷、三氯化铝、苯、三乙胺盐。主要产品是苯基二氯化磷(BPD)。
    主要工艺流程:(1)苯、三氯化磷、无水三氯化铝发生傅-克反应后加入三乙胺盐解络合,静置分层。(2)下层液蒸馏提纯为产品苯基二氯化磷,上层液蒸馏后产生三氯化磷、苯、三氯化铝、三乙胺盐络合物。(3)上层液蒸馏后获取的三氯化磷和苯回收继续参与主产品的反应。(4)上层液蒸馏后获取的三氯化铝和三乙胺盐络合物加入氢氧化钠水解后产生氢氧化铝和三乙胺盐。(5)氢氧化铝作为净水剂外卖,三乙胺盐作为原料回收再用。
    1.交办件中提到的所谓“废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化工产品中间体(简称中间体,主要成分:三氯化铝、三乙胺盐络合物)即上述反应流程⑷中的原料,约7640桶;另一部分为标准化危废仓库储存的30.62吨危险废物。
    该企业自2012年试生产至2017年6月,共产生8760桶“中间体”。前期,因副产品氢氧化铝市场不景气一直未进行水解提取,随着市场行情好转,2017年4月至6月期间水解消化处理了1120桶“中间体”。2017年6月30日,因该企业异味整治不到位,县环保局责令其全面停产整治。目前约有7640桶“中间体”全部存放于企业厂区仓库内。
    企业自生产以来共产生危险废物96.15吨,其中已规范转移65.53吨,剩余30.62吨全部暂存在标准化建设的危废仓库内。
    2.高青县公安专案组到企业法人的老家张店区南定镇进行调查取证,未发现老板老家空房子底下有空窑洞,也未发现存有“废渣”。 
    3.淄博铸信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0日和11月17日,两次通过中间人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购买了31.47吨苯基二氯化磷,进一步提纯销售,也就是投诉信反映的从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公司拉的“废渣”。经宁津县环境保护局核查,德州常兴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苯基二氯化磷,是其经营范围许可之内的产品,营业执照有明确标注。



25820-88    淄博市张店区城区东部杜科新村周围有一圈烧烤店、饭店、大排档,到处浓烟滚滚,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张店区油烟    杜科新村周边共69家餐饮店,其中18家餐饮店开设于商住楼且无专用烟道,7家餐饮店开设于居民楼,其余44家为沿街商用房且无专用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33家,因不产生油烟不需要安装的16家,部分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扰民,不存在臭气熏天现象。在接到投诉件前,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18日依法对违反选址规划要求的泰山花椒鸡菜馆等7家开设于居民楼的餐饮业户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于8月21日依法对七公江湖烧烤等18家开设于商住楼且无专用烟道的餐饮业户予以关闭。
    2.责令天天烧烤等44家利用沿街商用房进行餐饮经营但证照不齐全的餐饮业户立即停业整顿。待完善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业。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3.停业期间加强巡查,防止业户擅自营业。

26820-90    淄博市临淄区大武水源地上,齐鲁公司虎山隧北边洞口的西边,有人一直往此处的大土沟填埋垃圾,对淄博的水源地有重大影响;在炼油厂、乙烯厂附近的山上,这种类型的大沟还有很多,都是填埋垃圾,现在已被盖上了土。临淄区固废    齐鲁石化公司地处丘陵地带,存在许多自然形成的沟壑。近年来,旧村改造、拆除违建等工作快速开展,形成了大量建筑垃圾,确有村居向临近沟壑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前期,为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齐鲁石化公司联合相关镇、街道开展了集中整治,采取了清运、整平、覆土、绿化等措施。通过对下游离虎山隧道旁沟壑约2公里的2口取水井水质监测数据来看,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其他、问责    1.加强监管。齐鲁石化公司加强区域环境卫生的巡查管理工作,合理设置交通障碍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连续监管,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及时打击。
    2.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镇办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诫勉谈话1人
27820-94    1.淄博市周村区丝绸路与三岔口路安放一些垃圾箱,污水横流。
    2.周村区辛街5号楼南侧11间违建储藏室和一个百平米的房子,私院内垃圾遍地,用火烧水,产生烟气,污染空气。
周村区垃圾、水、大气    1.在此处投放的垃圾桶无渗漏,但周边部分餐饮店将餐饮垃圾、泔水乱倒在垃圾桶外,同时因放置垃圾桶的路面破损坑洼不平,造成积水。
    2.经现场核查,该处未发现垃圾遍地问题,西单元一楼东户院内发现一废弃的微型蜂窝煤炉,现场未使用。针对该处一层有7个私院的情况,经调查了解,2002年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致使小区配套建设未完工,现场遗留大量建筑垃圾,2003年非典期间,应住户要求,当时的辛街居委会通过召开楼长、单元长等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居委会同意7户建设独立私院,解决楼前垃圾、杂草等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8月21日,通过协商,已与住户达成一致意见,由社区居委会退还收取各住户的清理垃圾、修建院墙的费用,由住户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责令改正    1.区环卫局于2017年8月21日立即将垃圾桶周边污水进行冲洗,清理干净。于2017年8月22日对放置垃圾桶的路面进行整修,确保垃圾桶路面底部平整,防止造成积水。加强垃圾收集点日常巡查管理,确保垃圾桶外无乱倒垃圾,周边整洁。加强周边餐饮业户餐饮垃圾管理,由区环卫局实行统一清运收集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加大乱倒垃圾查处力度,规范市民定点定时投放垃圾。
    2.由大街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执法局配合,8月27日前将违建拆除到位。

28820-95    淄博市临淄区南王镇“奥达化工厂”常年排放农药味气体,投诉多次均无效果。据说这个单位和区里关系很密切,听说中央环保下来,就停产了,单位的危废只有一小部分处理合法,其他都偷偷卖了。临淄区大气、固废、其他    1.“奥达化工厂”全称为淄博奥达化工有限公司,主要有氯甲苯、氯化氢精制回收、对氯三氟甲苯系列产品等项目。
    2.投诉人反映的农药味气体主要来自对氯三氟甲苯系列产品项目,因项目液氯、氟化氢等原料具有强腐蚀性,导致法兰、阀门、管线连接处等密封点腐蚀,滴漏现象造成异味。根据群众投诉及巡查,环保部门于2016年8月、12月,2017年3月先后3次对企业异味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8万元,同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治。鉴于企业虽然多次投资整治,但整治效果不佳,异味扰民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金山镇政府于2017年6月15日责令企业停产。目前,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3.2014年以来,该企业共产生危废蒸馏残渣90吨左右。2015年—2017年,合法转移处置危废39.55吨,焚烧危险废物22.52吨。此外,企业危废暂存库现存危险废物28吨左右,未发现非法处置危废行为。
关停取缔    1.鉴于企业对氯三氟甲苯系列产品项目滴漏异味整治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金山镇政府于8月23日,责令企业拆除该产品设备的动力设施、主要管线,使其丧失生产能力。由于企业涉及银行设备抵押贷款,设备暂不能整体拆除,待妥善处置银行贷款后,将予以彻底拆除。
    2.责令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处置危废,暂存的28吨危险废物于协议日期内妥善处置。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8件,截至2017年8月30日已全部办结。序号第16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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