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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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8年1月18日在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玉民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高检院、省市领导先后26次视察检察工作、12次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在6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均作典型发言,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检察院”、“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部署、案件请示报告制度。严抓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市检察院及3个基层院被确定为“党建示范点”。 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发展。紧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完善落实进一步加强刑责治安、刑责治污等意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性,深入全市重大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万余次,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43人,监督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事项195件。深刻认识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的重要性,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78人,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一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深刻认识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同步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查处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20人。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治责任。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84人、提起公诉3708人。加强宽缓刑事政策适用,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25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决定不起诉119人。全面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新建5个“一站式”服务大厅,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5278件次,未因检察环节处置不当引发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强化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研发社区矫正监督系统,督促收监执行16人。 坚持民生检察理念。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6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涉嫌犯罪案件3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依法查办惠农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5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8.5万元,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帮助73位农民工讨回工资90余万元。 二、全面加强检察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持续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专项监督,共监督立案70件、撤案55件,依法追捕追诉284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2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41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采纳40件。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2件,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39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问题102个,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54件,2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抗诉、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7件,监督法院再审改变原判决15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执行活动中的问题232个,依法支持起诉100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9件,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9件。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99人。对1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联合举办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传统文化培训班,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建成5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苗苗工作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三、突出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2人,其中大案139人。依法查办了菏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王永江(副厅级)等要案9人,提起公诉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济南市政协原副秘书长田庄分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理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等3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31名办案人员被省检察院记功、嘉奖。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深度应用“互联网+”精准预防系统,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1件,提交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0份,与12个单位新建预防协作机制,设立62个预防工作站,聘任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2946名,组织特色预防活动104次,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积极组织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有力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 四、持续深化改革夯实基础,着力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全省试点单位,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相关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充分肯定,12个市级检察院来交流考察。坚持授权到位,将155项职权直接授予员额检察官行使,检察长(副检察长)审批案件数同比下降40%,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有效发挥。坚持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到位,制定承办案件暂行办法,全部编入办案组织,实现了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监督到位,建立司法档案、“三书”等制度,主动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确保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明显提升,各项业务核心数据位居全省前列。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院建设,开展“六型”基层院建设年活动,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院1个、全省“六型”基层院建设示范院3个、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2个。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主动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9186条(份),7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示范案件。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16个“智慧检务”系统。 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市委实施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主动配合市纪委、省检察院党组巡查巡视,全力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常态化,完善廉政监督联络员、层层廉政谈话、“廉政教育日”等制度,确保了警钟长鸣。坚持督察全覆盖,深入开展“落实不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察19次,2个基层院获评全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构建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体系,广泛开展专业化、精准化素能培训活动,分批组织干警到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集中专题培训,涌现出各级标兵、能手147人,3项创新成果在全省检察系统获奖,63项检察理论成果公开发表,72个(次)科室、87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和人大决议,牢牢把握市委“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大力加强改革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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