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八批)


发布日期: 2018-09-08 16:45:49 浏览次数: 字体:[ ]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八批)

 

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93淄川区太河镇双井村村委东200米处有一作坊冒黑烟,夜间排放刺鼻异味。淄川区大气    经查,目前正值花椒采摘季节,由于连续阴天降雨,花椒晾晒困难,将会导致花椒腐烂、造成损失。为避免损失,双井村村民李会武利用烘干炉对花椒进行烘干处理,所用燃料为无烟煤,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冒黑烟现象,闻到的气味为花椒散发出的味道。
    为避免今后类似投诉问题发生,双井村村民李会武自行将烘干炉进行了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94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工业园北侧生产化工塑料制品的厂房,无手续生产,夜间排放异味严重。博山区大气    经检查,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工业园及周边无生产化工塑料制品的单位,该投诉件涉及厂房位于博山区石马镇中石村石和路北侧,负责人是赵玲,属个体经营,经营业务为气泡袋加工和销售,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网上备案登记。经查经营场所内没有生产设备,无异味、无生产迹象,只进行成品销售。不属实    责成博山区进一步加大对该经营户的监管和巡查力度,按照环评备案要求,只允许在备案项目内依法进行经营活动,不得私自进行其他生产。
95周村区青年路街道机场路桃园雅居小区1号楼北侧路面破损严重有扬尘。周村区扬尘    经核查,周村区桃源居小区(没有桃园雅居小区)位于正阳路2688号,小区内1号楼临近机场路,该楼建成于2008年11月,现其北侧道路面层破损,易附着灰尘,车辆行走可能产生少量扬尘。属实    1.责令淄博春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路面洒水降尘治理方案,并督促小区物业每天对小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
    2.该路面属小区内道路,归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有,维修道路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建议淄博春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96桓台县果里镇齐韵韶苑小区居民,七月份至今夜间经常闻到刺鼻化工异味。桓台县大气    该小区位于桓台县与高新区交界处,西、南为高新区。7月份以来,桓台县多次接到该小区群众反映夜间异味扰民的投诉,桓台县、高新区组织人员在七月在该区域进行了多次专项夜查行动,未发现邻近区域企业夜间排放化工异味。接到到本交办件后,市环保局组织高新区与桓台县联合对该区域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项夜查行动,通过走访小区住户,大部分住户表示未闻到过化工异味的情况,个别住户表示自己说不清楚;部分投诉人怀疑是东部距离该小区3.5公里的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排放化工异味。对此高新区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份召开了重点涉异味源企业会议,对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导企业排查整治异味源,加大了对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夜间值班环保巡查力度,2018年8月30日,高新区下发通知要求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限产25%,并组织人员采取夜间驻厂监管措施,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检测频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属实    责成桓台县、高新区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一早一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建立应急预警防范措施,发挥边界联动执法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化工企业异味治理专项执法检查,防止异味扰民现象的发生。 
    
责成桓台县、高新区加强辖区内化工企业的现场执法力度,一经发现突发性污染事故,必须按照要求向市和相关区县及时通报情况,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对居民的人身伤害。
97临淄区辛店街道办牛山路华盛园小区南门对过山王停车场,中国铁塔淄博分公司无环评手续及建设手续,挖九米深地槽建设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信号塔,离小区41号居民楼距离20米,造成安全隐患。临淄区其他    经查,该通信铁塔基站建设初期属于中国移动,2015年12月根据国家通信行业改革政策,划拨给中国铁塔集团运营,已进行了网上备案。临淄区根据《临淄区2018年度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于2018年4月2日向铁塔公司下达了拆除通知,要求4月9日拆除完毕,原址改建为停车场。
    现场检查时,在原拆除基站位置南约30米处,中国铁塔淄博分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地槽。辛店街道办事处于8月29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恢复原状。 
属实    1.责令临淄区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在铁塔公司未取得完备手续前,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施工建设行为。
    2、责令中国铁塔淄博分公司将开挖地槽尽快恢复原貌。
98淄川区太河镇湾头村淄博彩炫颜料有限公司把设备放置闲置房内,使用燃烧炉晚上偷着生产,废水直排地下。淄川区    此件与第六批74号信访件为同一信访问题,属于重复件。经查,淄博彩眩颜料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作为“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球磨、窑炉等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并落实了断电措施。现场检查时,闲置厂区已实现“两断四清”,没有生产迹象和私自生产可能。不属实    责成淄川区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99沂源县鲁村镇青杨圈村四家养猪厂,一家养兔子厂异味严重扰民。沂源县大气    经调查核实,青杨圈村4家养猪户分别为王孝和、张爱玉、高祥福、齐元银,同时兼养少量母兔;养兔户为靖艳军,兔子存栏量150只。按照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均位于控制养殖区。4家养猪户猪粪日产日清,建有储粪池和储尿池,但未棚盖,有异味。靖艳军养殖户建有简易储粪棚,兔粪日产日清,基本无异味。
属实    1.责令沂源县对王孝和、张爱玉、高祥富3家养殖户予以关停;对齐元银、靖艳军2家养殖户,按养殖规模配建达标畜污处理设施,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养殖。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2、责成沂源县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关停和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确保畜禽污染治理设施配建达标,确保无异味、不扰民。
    鉴于第七批81号信访件和该信访件同属鲁村镇,在第七批81号信访件中已经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责令鲁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赵世福作出书面检查,对鲁村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周钦波诫勉谈话),不再追责问责。
100张店区和平路129号地矿家园小区东临南北方向路面扬尘严重。张店区扬尘    经现场核查,地矿家园小区东临南北路方向为马尚货场路,路权归市铁路段,该路段路面起酥,有沙石。属实    责令山东海霖物业公司立即安排人员和车辆对该路段进行冲洗,并对该路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冲洗保洁,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01张店区沣水镇金泰物流园北300米淄博君诚物流有限公司,在停车场内私自非法清洗化工罐、污水排放下水沟。张店区    经现场核查,淄博君诚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现驻地只用于办公和运输车辆的停放,不开展其他业务。投诉反映的废水是清洗罐车表面时产生,并非对罐车内部进行清洗(该项业务企业一直外委有资质单位进行,见合同),废水排入厂区南侧下水道,从厂区西侧观察井盖处最终进入污水管网。  属实    清洗废水经张店环保分局监测,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张店环保分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清洗车辆行为,拆除洗车设备,并立案调查。
102张店区东四路和联通路西南侧东方实验中学校内校外有刺鼻异味。张店区大气    经查,张店东方实验学校于2017年1月建成,位于张店区东四路与联通路交叉口的西南角,工程竣工后,该校聘请淄博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年版)标准对中学楼、小学教学楼、体艺楼、综合楼及连廊进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物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空气中甲醛浓度、氨浓度、氡浓度、苯浓度、TVOC浓度进行检测,所检测项目均符合规定。2018年8月,该校聘请浙江冰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报告显示,该校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TVOC、甲苯、二甲苯含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该校周边张店辖区内没有化工企业,根据现场核查当日(8月30日)风向东北风3-4级,对东北方向及周边进行巡查,并走访群众和学校保安,现场未闻到异味。不属实    责成张店区环保网格员,加大区域巡查力度,遇到异味产生情况,及时与环保执法人员联系、调查处理。
103桓台县果里镇伊家村柳泉路与东泰路东南侧,天煜置业房地产工地内扬尘严重。桓台县扬尘    经现场核实,该施工工地位于柳泉路西侧,东泰路南侧,隶属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工地内正在进行地面杂草、垃圾清理作业,在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属实    1.责令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现已覆盖完毕。
    2.责令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对场区内进行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
104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南边金岭铁矿选矿厂排放扬尘。张店区扬尘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环保手续完备,正常生产,破碎流程产尘点装有布袋除尘器且正常运行,选矿工艺为湿式选矿,产品为含水量10%左右的铁精矿,以上生产过程均在密闭空间进行生产。铁精矿装车点周围装有喷淋系统,适时喷淋降尘。2018年4月28日,该企业聘请淄博圆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有组织、无组织监测,各项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属实    1.责令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对堆料厂原料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按照企业自测要求开展环境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成张店区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辖区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0828-1淄博市周村区电厂路唐槐雅居溪苑种花家饭店、私人会所的空调外机产生大量噪声、热辐射。周村区噪声、其他    经核查,该地位于电厂路28号附近,唐槐雅居溪园北侧沿街商铺有种花家快餐、隆月私人会所2家营业店,有5台空调外机放置于南侧外墙地面上,靠近唐槐雅居居民居住区,2家营业店白天营业空调运转,夜间不营业;经区环保分局环境监测站现场噪声监测,噪声监测结果56.2分贝(此处属商业、居住混杂区,昼间<60分贝),不超标;空调外机靠近居民区产生一定噪音、热交换气体面向居民楼(距离15米),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属实    责令2家饭店将空调外机移至所在房顶,并加装隔音挡,降低了对附近居民的噪音影响,空调外机风扇不吹向居民区。
    责成周村区加强与附近居民的沟通交流,发现噪声等问题,及时化解。
0828-2山东淄博博汇集团子公司海力化工夜间偷排化工废水,造成淄博桓台马桥镇五庄生活区西40米河流(桓台马踏湖供水专用河)严重污染呈酱油色,河里鱼大面积死亡。桓台县    该信访举报件与省督察组第五批0825-3号信访件相同,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山东淄博博汇集团子公司海力化工在五庄生活区西侧河道无排口,其生产废水通过管线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入河排污口(经县水务局批复)排入杏花河。排污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污水排放指标符合《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在对企业夜间巡查中,未发现偷排情况。
    2、受“温比亚”台风影响,我省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强降雨,导致小清河和杏花河水位急剧上涨,并倒灌进入引清济湖总干渠。由于上游来水裹挟大量泥沙,水体浑浊,水中溶解氧含量降低,造成部分鱼类缺氧死亡。马桥镇巡河员发现此情况后立即报告给镇政府,并对水体取样送至县环保局,经检测,水样指标符合《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属实    1、责令该企业加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营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责成桓台县加强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同时,进一步提升河道防汛能力,确保河道安全行洪,在大汛大灾情况下,河流积水不外溢。
0828-3淄博市沂源县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常年向大气中排放恶臭气体。沂源县大气    此问题与825-1信访举报为同一问题。
    一、企业基本情况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沂源经济开发区,处在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距离西河北村居民区200米。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及车间有组织废气每月检测一次,对厂界无组织废气每半年检测一次。所有检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恶臭气味的产生环节及治理情况
    1、 产生环节。该企业产生恶臭气味的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二是污泥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三是生产车间生产原料药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2、 异味防治设施。① 对污水处理池进行密闭,废气收集后经降温洗涤、低温等离子、催化氧化、喷淋吸收后由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污泥压滤采用高压隔膜压滤机,进料、卸料过程在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碱水喷淋后由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压滤后即时运送至厂内锅炉进行焚烧。③生产车间密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深度冷凝+活性炭纤维吸附后经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 恶臭气体近期检测情况。2018年6、7、8三个月该企业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3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8月26日,沂源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异味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无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现象,厂界及厂界周边范围内无明显异味。污水处理系统异味治理设施正常使用,生产车间VOCs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于2018年8月26日,对企业周边村庄村民进行了关于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异味污染的调查。通过对10户居民的回访了解,10户居民均表示企业正常生产未对其生活造成影响。
不属实    1.责成沂源县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现场检查与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责令企业加强对异味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增加第三方检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异味扰民现象发生,尽快联系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生产车间VOCs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督促企业继续对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0828-41、周村区元宝湾居民生活区一楼饭店排放噪声、油烟。
2、周村区丝绸路1966号附近玉兔公司排放酸臭气体。
3、张店区王舍小区不锈钢市场西墙外梧桐树烧烤排放噪声、油烟。
4、周村区米河路汇源小区4-1号楼一楼私搭乱建、养狗扰民。
周村区、张店区大气、噪声、油烟、其他    1.元宝湾居民生活区内仅有一家饭店,为周村仁和餐馆,该饭店根据环保要求,厨房安装了油烟集气罩和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声音来源主要为油烟机风机工作的声音,经周村环保监测站工作人员检测为64分贝(标准为60分贝),由于紧邻居民楼,对周围产生轻微噪音影响。    
    
2.玉兔公司生产过程中,小麦投料口有些许缝隙易导致少量无组织废气外泄。该企业主要从事酱油、食醋、调味品的生产销售,已办理环保手续;生产废水通过二级厌氧-SBR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酱油工序流程中炒麦机废气采取过滤器+等离子复合一体机处理后和经光氧催化处理的发酵废气合并经喷淋塔喷淋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小麦筛选、破碎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27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光氧催化后同经过过滤器+等离子复合一体机处理的炒麦废气合并经喷淋塔喷淋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液态制醋工序流程中,发酵工序产生异味,企业将车间密闭,通过引风管将废气引至喷淋塔处理后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检测,废气排放达到排放标准。
    3.清桐居烧烤位于王舍东一路路东侧,南临不锈钢市场,北临新华园居民楼,证照手续齐全,有油烟、噪音检测报告。其制作间位于饭店最东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餐桌使用无烟保温炉,餐桌旁配置垃圾桶防止油污污染地面,全部店内经营,没有使用高音喇叭,符合《张店区进一步整治露天烧烤、大排档实施方案》通知中的“十条规范”。依据《张店区餐饮业油烟异味整治标准》其烟道口距离居民楼15米,符合标准。
    4.汇源小区4-1号楼东楼头一楼有一处自建房屋,约二十五平方,属于违建。房屋属于1单元1楼住户所有,户主与周村城镇住宅合作社协商,缴纳了5000元后,2003年建设,作为一处杂物房,户主提供了当时的收款单据和协议书。4-1号楼1单元1楼户主家中有1只小狗,存在扰民现象,据其介绍是自己的孩子外出旅游,暂放在该住户家,旅游回来就会接走。
属实    1.周村仁和餐馆已更换了油烟机风机,经检测已降至49分贝。同时,责成周村区加强对该饭店的巡查监督,督促其定期对油烟净化器清理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责令玉兔公司加强环境管理,对所有管道连接件、阀门、投料、出料口进行密闭性检查,杜绝跑冒滴漏。目前,企业已对投料口缝隙进行密闭。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处置。责成周村区加大企业监管力度。通过随机抽查、环保人员日常检査、网格员巡查等检查方式,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3.责成张店区加强对清桐居烧烤的监管,确保该餐饮店按照规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4.责令汇源小区1楼住户完成了对该处违建的拆除;寄养的小狗已被接走。
0828-5凤凰镇寇家村康平工贸公司西的淄博恒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违建厂房、排放带异味烟气,无证化工生产。临淄区大气、其他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公司应为淄博昊宇工贸有限公司。
    1、违建厂房问题:淄博昊宇工贸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与淄博华科窑炉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场地转让协议,接手其整体厂房及设备,至今未新建任何厂房。
    2、排放带异味烟气问题:该公司位于凤凰镇寇家村西,建设有年产3000吨钛白粉项目,以湿钛白粉为原料,通过烘干、研磨等工序生产钛白粉。经查,该公司回转炉进料、出料以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39米高排气筒排放;网袋炉进料、出料及烘干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39米高排气筒排放;研磨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无工艺废水产生。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仅在生产设施附近存在一定异味。2018年9月1日,临淄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
    3、投诉无证化工生产问题:该公司3000吨/年钛白粉项目于2016年11月10日通过了临淄环保分局审批,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了自主验收。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号码为:91370305MA3CF35Y3F。
属实    1、责令淄博昊宇工贸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异味扰民现象。
    2、责令临淄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0828-6淄博市文昌湖区淄博大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生产废水,造成焕然河萌水段水质严重污染、鱼虾大量死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文昌湖区    经现场检查,淄博大亚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序不产生生产废水,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S102省道雨水管道流至焕然河,生活污水经S102省道污水管道排放至文昌湖区污水处理厂。因前期大雨导致大亚公司内涝,该公司厂内两个翻沙坑因地下水位上涨进水,大亚公司采取水泵抽取的方式进行排水,排水排放至S102省道污水管线。
    大亚公司地处低洼地带,地势明显低于S102省道,每逢大雨,大亚公司门前S102省道污水管道内污水裹挟大量雨水由西向东至去污水处理厂方向直角管道时,向北流通不及,沿污水管网向东回灌至大亚公司厂内污水井,造成大亚公司厂区进水,倒灌的污水经S102省道雨水管道进入焕然河。
    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对大亚公司厂内积水和厂外污水管道观察井内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大亚公司厂内积水和厂外污水管道观察井内水质均不超标。
    检查时焕然河未见鱼虾大量死亡现象。
不属实    文昌湖区已安排施工人员立即对S102主管网接大亚公司雨、污检查井清理淤泥,保障排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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