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19-01-08 09:19:06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12月向淄博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区县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类别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20181124-1城东办事处五龙村,淄博旭硝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博山区 大气经查,该企业全称为淄博旭硝子刚玉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博山区五岭路60号,主要生产销售氧化铝质和锆质电熔刚玉材料及制品、CA熔融材料及制品,原料为氧化铝、锆英砂、碱粉、高铝矾土、石灰石、硅砂、呋喃树脂和板状刚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环保审批等手续齐全。该企业于2013年4月9日通过年产4万吨耐火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淄环报告表〔2013〕35号),2013年4月23日通过环保验收(博环验〔2013〕67号)。
    11月26日,接到转办件后,博山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与城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立即对淄博旭硝子有限公司展开了现场检查。经查,淄博旭硝子有限公司共有三个工场,分别为AZS工场、Z7工场和CA工场,涉及产生粉尘环节有保温箱出装保温材料过程、筛分、破碎、配料、混料和熔化工序。该单位建设了全封闭厂房。现场检查时,该企业AZS工场和Z7工场使用电炉正常生产,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CA工场以轻质油为燃料,因生产设备频繁出现故障,该企业已于9月30日向环保部门报告,CA工场停产检修,检修时间4个月,预计2019年2月恢复运行,现场检查时CA工场处于停产状态,除尘器下方闸板关闭,并进行了围挡密闭,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企业物料均进行了苫盖,在原材料贮存和装卸区定期洒水。11月29日,山东信质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了检测,并于12月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为0.61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不属实
一是责令淄博旭硝子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检修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保证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及时对产生扬尘的点位进行洒水,防止扬尘产生。
220181124-2岭子镇大口村,村东北有人私自运输矿渣,扬尘污染严重。淄川区 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矿渣”为原山东铝厂王村矿废弃的矿渣,该矿已关停多年,遗留下部分废弃矿渣,由于渣堆较高,坡度较陡,大风大雨天气易造成扬尘污染和滑坡现象。基于安全和环保的考虑,岭子镇大口村对该矿渣堆进行清理,清理后对该区域实施绿化。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篷盖不严造成撒漏,产生轻微扬尘。属实责令
    改正
一是加强对矿渣清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监管,运输车辆必须篷盖到位,防止再次产生扬尘。二是加强对运输道路的保洁,采取加密清扫、洒水频次等降尘措施,有效减少扬尘产生。三是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类似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320181125-4金家镇李仁村,村主任把电石渣、粉煤灰,倒在沟渠中,进行回填破坏生态环境。桓台县 固废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荆家镇里仁村与荆三村交界处,面积约17亩,目前已回填并种植小麦。2018年12月4日,荆家镇政府对大湾进行开挖,在现场开挖点位3个,深度5米,在土层1米下存在粉煤灰填埋大湾情况,开挖后立即由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到现场采样,对填埋物质成分进行检测。属实责令
    改正
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制定并落实大坑处置措施。强化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严格规范企业固废处置。加强监管巡查,避免垃圾私拉乱倒。
420181126-6荆家镇里仁村,村主任荆淑花将工业废渣倾倒至村内进行掩埋,严重污染当地土壤。桓台县 危废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荆家镇里仁村与荆三村交界处,面积约17亩,目前已回填并种植小麦。2018年12月4日,荆家镇政府对大湾进行开挖,在现场开挖点位3个,深度5米,在土层1米下存在粉煤灰填埋大湾情况,开挖后立即由山东尚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到现场采样,对填埋物质成分进行检测。属实责令
    改正
根据第三方检测结果,制定并落实大坑处置措施。强化监管责任、属地责任,严格规范企业固废处置。加强监管巡查,避免垃圾私拉乱倒。
520181128-6宝石镇东张村,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污染周围环境。高新区 大气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投诉反映为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的生产与销售,产品有硫酸二甲酯、异丁基苯、四甲基胍等。
    2.   2018年11月29日,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厂区内异丁基苯车间自11月23日起停工检修;生产时有一定异味的四甲基胍车间自11月1日起对生产设备、废气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未生产;硫酸二甲酯正在生产;在厂区内停产检修的四甲基胍车间附近闻到轻微异味,在厂界外未闻到明显的化工异味。
    3.高新区环保局在近期环保巡查中,未发现该公司厂界外明显异味的情况。根据近期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无组织和有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属实责令
    改正
责令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环保设施管理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高效运行;加强检修期间的异味管控,及时清理拆除的设备、设施、管路等。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职夜间值班员,加强对厂界内外巡查检查力度,发现异味问题,及时处理。
620181129-3新城镇崔楼村,山东金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强行灌注到地下,造成严重的地下水和土地污染。桓台县 经调查核实,山东金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为2000t/a三甲基乙酸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24日由淄博市环保局以淄环许可[2016]117号出具备案意见。该项目采用异丁烯Koch法合成三甲基乙酸的工艺技术。以焦炭、纯氧、异丁烯为主要原料,以浓硫酸为催化剂,经CO造气、合成、水解、精馏等过程制取三甲基乙酸产品。
      山东金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水。循环排污水、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后全部用于CO洗涤用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大部分用于循环补充水及CO洗涤、水解等工序补充水,少部分经污水管网排入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厂。
          通过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强行向地下灌注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城镇政府按照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内部及周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采样,经检测未发现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但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问题:一是前期雨水收集不规范。合成装置区的前期雨水未进入前期雨水收集池,而是进入事故应急池。二是生产装置区围堰及导流槽建设不完善。合成装置区未建设导流设施,水解、精馏装置区围堰建设不规范。
属实责令
    改正
责令山东金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区前期雨水收集管网、生产装置区围堰及导流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彻底整改。
720181202-3罗村镇小吊桥村,村西南山东赢正科技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私自生产,扬尘污染严重。淄川区 大气、其他群众反映的“贏政科技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山东贏政科技纳米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罗村镇小吊桥村原洪山铝土矿区,主要从事碳酸钙生产项目。
      1.反映的“未办理环评手续私自生产”问题。该企业年产20万吨纳米活性碳酸钙项目于2014年5月4日经淄博市环保局审批(淄环报告表〔2014〕28号)。由于资金原因,导致该企业建设周期长,2018年9月份建成,并于10月4日进行调试运行,尚未完成验收。目前,该企业已与山东塞奥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调试完毕后立即进行在线监测设备有效性验收及项目竣工自主验收。
    2.反映的“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企业在煅烧工序及上料筛分工序会产生部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有组织排放。因企业处于调试生产阶段,未提供检测报告。
属实责令
    改正
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审批组织调试试生产,完成后立即组织验收,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820181204-4大张庄镇宋家峪村,村南山上一家养鸭厂,外排刺鼻气体,污水乱排。沂源县 大气、水接到转办件后,12月5日大张庄镇、县畜牧局、县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村南村民公培伟于2015年在宋家峪村东山建设肉鸭养殖棚2个,养殖规模为存栏14000只,该处属于适养区,2018年按照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统一要求进行了改造提升,按标准要求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并通过达标验收。2018年12月2日,该养殖户在冲刷养殖棚时因粪污管道损坏未及时发现导致刷棚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属实责令
    改正
 联合执法组根据该养殖户出现的问题,拟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要求该养殖户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养殖户公培伟于2日内完成对外排污水无害化处置工作,彻底清理周边环境卫生;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养殖操作规范进行标准化养殖。目前,该养殖户已完成了外排污水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并及时喷洒除臭剂进一步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大张庄镇将会同县畜牧局、环保局加强对该养殖场户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给周边群众创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920181206-2大张庄镇宋家峪村,村南山上有人私自倾倒废渣,污染周围环境。沂源县 固废接到转办件后,12月6日大张庄镇、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联合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对宋家峪村东南山进行全面搜寻查找,并对村干部和群众进行走访调查,未发现有人在村南山倾倒废渣。该村东南山上有一处合法有证矿山,开采矿种为饰面花岗岩,开采过程中产生碎石,2016年10月该矿因效益不好向沂源县安监局申请停产,至今未再生产,经对周边进行认真检查,未发现新增废渣。
不属实
一是责成宋家峪村、南岩责任区、环保网格员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二是大张庄镇、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不出现污染问题。
1020181209-3嘉黄村,村北山东海通陶瓷厂院内存在一家石子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周边环境。周村区 大气噪声经调查,反映碎石点实际为山东海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5万吨精选矿粉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于2012年8月15日经淄博市环保局审批,出具环评审批意见。2018年8月16日因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周村区环保分局已对该企业做出罚款20万元、责令其手续完备前不得投入生产的处理决定。目前,该企业已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处于自主验收阶段。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音,已配套布袋除尘器2台,厚度150mm设备隔音板。属实责令
    改正
南郊镇政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验收,验收通过后,周村区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安排环保专职网格员加大巡查频次,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20181217-1昆仑镇磁村村,东大钙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粉尘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淄川区 大气群众反映的“东大钙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为淄博兆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昆仑镇磁村村,法人代表李艳。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年产28万吨轻质碳酸钙项目环保手续于2016年12月7日通过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淄环审[2016]126号),于2018年10月29日通过第三方验收。
      该企业粉尘和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于窑底出灰、磨粉、筛分等工序,各工序均安装了除尘设备,窑炉排气筒安装了脱硫设备,2018年10月经验收监测,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地面存在少量积尘。
属实责令
    改正
一是责令该企业立即对车间地面积尘进行了清理,已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组织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采取清扫、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粉尘污染。
1220181218-5南郊镇嘉黄村村北山东海通院内,有一家洗沙厂,废水私自外排。周村区  经调查,反映洗沙厂实际为山东海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5万吨精选矿粉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于2012年8月15日经市环保局审批,出具环评审批意见。该项目以潍坊长石、高钙石、石灰石等原料,利用破碎机、粉磨机等设备,经配料-破碎-清洗-精磨等工序进行精选矿粉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和噪音,已配套布袋除尘器2台,厚度150mm设备隔音板。因违反环保“三同时”规定,周村区环保分局已于2018年8月16日对该企业做出罚款20万元、责令其整改完成验收的处理决定。2018年8月20日,该企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验收协议,11月17日,第三方机构、专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12月15日在环评论坛上进行了验收信息公示。12月17日,南郊镇政府和周村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海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厂房未完全密闭,未配套喷淋、洒水等措施,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清洗废水(泥浆)沉淀池已满,部分泥浆流淌在车间地面和沉淀池相邻道路,未发现废水私自外排现象,经周村环境监测站检测未超出污水排放标准。2018年12月18日周村区环保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周环责字[2018]150号),责令其2018年12月24日前整改完毕。12月24日,周村区环保分局聘请专家对其进行评估,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已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属实责令
    改正
 南郊镇政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安排环保专职网格员加大巡查频次,周村区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320181218-8荆家镇吴元村,村东南物华管业加工厂,噪音、喷漆异味污染严重,跟当地反映多次,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桓台县 噪声、大气(一)企业基本情况。桓台县荆家镇物华管业加工厂位于桓台县荆家镇吴元村,占地约6667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该企业管道内壁加工项目环保手续完善(审批意见见桓环许字〔2016〕100号;验收批复见桓环验〔2017〕87号)。
           (二)噪音污染严重问题。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砂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设备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合理布局,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减噪措施。根据桓台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的监测(桓环监字2018年第003号),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为60dB以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为进一步减少噪声污染,物华管业自2017年起,按照市县环境部门要求,已将厂区布袋除尘设备、光催化氧化设备电机、空压机房、喷砂车间屋顶、壁板进行了岩棉覆盖,进一步减少了噪音。
          (三)异味污染严重问题。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喷涂过程中采用喷枪喷涂钢管内壁和塑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该项目审批意见要求无组织排放,物华管业为减少异味污染自行增设VOC处理设施光催化氧化设备,喷涂及塑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光氧催化装置收集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淄博环益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淄环益(检)字2018年第D129号),相关数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为进一步减少异味,物华管业对车间内喷涂工序及塑化电炉集气罩进行改造,为光氧设备管道内增设引风机,增强吸收功率,进一步减少了异味污染。
      (四)关于跟当地反映多次,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自2017年以来,桓台县物华管业加工厂多次被投诉,省、市、县环保部门多次到企业检查,针对噪声、异味提出整改要求,企业均立即按要求完成整改,噪声、异味问题得到改善并能够符合相关标准。
属实责令
    改正
    1、要求荆家镇政府即刻委托第三方机构再次对物华管业进行噪音、异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制定处置措施。
        2、进一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杜绝环境污染。
          3、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作用,强化对企业的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420181222-3洪山镇鲁泰小学内工地,施工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淄川区 大气、噪声经查,洪山镇鲁泰小学内工地,为鲁泰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是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要求和为满足教学需求建设,计划投资450万元,建设3层综合楼,占地面积662.92平方米,建筑面积2007.36平方米,包括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等。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由于季节原因,已停止施工,未发现产生噪声的噪声源,现场裸土采取了篷盖措施,但存在个别地方篷盖不严问题,产生少量扬尘。
属实责令
    改正
一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篷盖不严部分进行篷盖,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待该项目恢复施工后,加强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机械的管理,采取清扫、洒水等降尘措施,防止粉尘、噪音扰民问题发生。
1520181223-10桓台开发区聚荣东路35号,万科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把自己生产的危险废物,埋藏在该公司北墙墙角下,污染地下土壤。桓台县 危废经调查,淄博万科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抗氧剂300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2年3月1日注册;2006年11月14日由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06年11月23日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9月10日由桓台县环境保护局进行验收,验收文号桓环验〔2008〕31号。
      该公司现有危险废物为车间内泵、减速机等转动设备润滑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该公司有危险废物存放处,部分废机油经过滤后回用;剩余机油与淄博凌真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因公司内废机油暂存量较少,未通过淄博凌真经贸有限公司进行委托处置。
      2018年12月24日接到省环保督察办热线转办信访件后,桓台县环境保护局和果里镇人民政府联合行动,对淄博万科化工有限公司北院墙进行实地勘察。2018年12月25日,对淄博万科化工有限公司北院墙南侧厂区120米土地进行挖掘,挖掘深度约1.5米。山东省质检院分四个采样点进行土壤采样送检。现场挖掘中未发现危险废物。
不属实
对淄博万科化工有限公司地下填埋危险废物的问题,待山东省质检院出具土壤检测结果后,依法依规处置。
1620181221-13信访人投诉高青县水务局2001年大芦湖水库扩容工程南端常家镇朱家村北工程段施工时,建设单位纵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没有在此处150米长度工段构筑渗墙,导致大芦湖水库高水位外渗造成此段南大片农地逐年阴碱,导致举报人基本农田承包地200余亩盐渍化,土壤受到污染。高青县土壤有关情况如下:
      1、高青县大芦湖水库扩容工程设计单位为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0年10月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鲁计农经【2000】1065号文予以批复,初步设计于2001年9月由省计划委员会以鲁计重点【2001】1033号文予以批复。防渗工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坝坡防渗,围坝内坡下部铺设复合土工膜,上部铺设混凝土预制板;二是坝基防渗,采用垂直铺塑形式,在围坝内侧坝角外,设置一道深8-12米的PE土工膜垂直防渗幕墙,PE土工膜上部与坝坡复合土工膜焊接,形成一道封闭严密的防渗帷幕;三是截渗,围坝外侧设置相互联通的土质截渗沟,现状截渗沟水位低于现状地面1-2米,一旦有渗漏出现,可利用截渗沟截流,然后通过三号沟外排,排水畅通。通过查阅工程建设资料,该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建设程序合法,设计符合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和合同要求,并通过竣工验收,不存在所反映建设单位纵容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没有在此处150长度工段构筑渗墙问题。
    2、据高青县水利志记载,大芦湖湖区原有面积1.1万亩,沿湖荒滩洼地8521亩,总面积1.9521万亩。2000-2001年建设的大芦湖水库扩容工程占地面积为8400亩,周边尚存在1.1121万亩荒滩洼地。据现场勘察,群众反应的200亩承包地属原大芦湖湖区及“沿湖荒滩低洼地”区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承包地的盐渍化与大芦湖水库建设有关联。
不属实


1720181225-15齐陵街道办事处刘家终村,齐陵街道的环卫垃圾车将垃圾倾倒在村西红螺山上距离景区15米,严重污染环境。临淄区固废12月26日临淄区环卫局会同齐陵街道办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
      经查,在投诉人反映的位置现场堆存有落叶和苗木树枝及部分村民偷倒的装修垃圾。齐陵街道环卫立即组织人员对此处进行清理,将装修垃圾分拣后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落叶和苗木修剪树枝规整后利用有机物料腐熟剂进行腐熟做有机肥料。现场已整改完毕。
属实责令
    改正
1、责令临淄区环卫局加大检查力度,同时督促齐陵街道办加大生态环保、环卫监管、巡查力度,使监管常态化运行,突出工作重点,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随意倾倒垃圾等污染问题发生。
    2、责令临淄区环卫局和齐陵街道办积极宣传环卫法律法规,增强周边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1820181225-18双杨镇董家村,村东北角,平房后面的排水沟,未开通无法排污水,要求将排水沟开通,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反映过,问题未解决。淄川区其他经查,群众举报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受理编号:第19批D370000201811190065号)相同,系重复举报。
      群众反映的“双杨镇董家村,村东北角”位置,现场检查时,该区域除董家村开发建设的居民楼区外,仅剩孙柱生家一处平房(因在2015年规划建设楼房时,孙柱生要求补偿价格远超村集体的补偿标准,在多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董家村委只能修改规划)。目前,该平房玻璃破损、门窗紧闭,已无人居住,经与附近村民沟通确认,孙柱生与其子居住在淄川城区,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经调查了解,举报人近几个月来多次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类似举报投诉,意在给镇、村施压,逼迫董家村拆除其旧屋,满足其旧村改造时一套换两套新房的无理要求。
      因该处平房地势低洼,雨季时易造成雨水积存。针对这一问题,董家村委已在孙柱生平房后开挖排水沟,连入下水道,解决其雨水积存问题。且现在处于冬季旱季,一直无较大降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在“未开通无法排污水”问题。
属实责令
    改正
责令双杨镇董家村委定期清理该排水沟,防止雨水积存。同时,积极与村民孙柱生沟通协商,在确保不违反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拆迁工作。
1920181226-13北郊镇北旺村,村南有一家玻璃机械厂,废水私自排入井内。经开区经现场查看,北旺村村南玻璃机械加工厂为淄博联航玻璃机械有限公司,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只进行组装加工,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洗菜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院外一处1米深的坑内。经检测,深坑内污水的PH值和石油类数据均未超标。属实责令
    改正
督促企业加强管理,责令其立即将院外的水坑进行回填,杜绝环境污染现象发生。
2020181226-17萌水镇北衣村,村北废弃混凝土搅拌站院内有一家洗沙厂,废水私自外排。文昌湖区根据群众反映问题,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会同萌水镇人民政府共同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被举报地点位于文昌湖区萌水镇北衣村,负责人马永吉。该地点原先为一处混凝土拌合站,2017年7月被萌水镇人民政府整体取缔,洗沙设备已彻底拆除,现场未发现洗沙和废水外排现象。不属实
责成萌水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地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120181228-1付家镇苏村,圣钰搪瓷设备有限公司,外排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张店区大气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1.现场情况。经现场勘查,淄博圣钰搪瓷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傅家镇苏村工业园,因业务、订单量少等原因,该公司电炉烧成、搪瓷喷粉工序于2018年11月9日至今停产,目前进行铆焊生产,车间内有微弱焊烟气味。张店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要求,确保环保设施安全、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情况。该单位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项目2014年1月由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审批(审批号:K004-14),2017年6月通过验收(验收号:张环验[2017]049号)。 
    3.废气治理情况。(1)搪瓷喷粉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空。(2)焊接工序使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4.检测情况。近期淄博圣钰搪瓷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瑞昌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单位废气及噪声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属实责令
    改正
1.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不断提升污染物治理水平,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提高环境科学管理能力,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认真落实。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大对该企业检查巡查力度,适时开展环保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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