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29 14:46: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前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市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人到各区县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我市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小、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功能需求,全市30.6%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需新建或改扩建。二是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不固定、兼职多,业务不熟练,在编人员仅占42.1%;村(社区)级代办员普遍年龄偏大。三是事项进驻不全,存在“应进未进”现象。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市“一次办好”改革的深入开展,阻碍了为群众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打通。为尽快补齐这些“短板”,将政务服务更好更快地向基层延伸,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最佳便民服务标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打造“三最”城市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31号)精神要求,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该《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主要明确了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总体思路和工作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突破口,以“一不三一”为标准,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

基本原则为: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高效便民、坚持问题导向。

主要任务目标为:2019年底前,市区(县)两级便民服务工作得到进一步优化,镇(街道)便民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和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科学合理、机制健全、上下联动、高效便民的四级便民服务体系。

三、《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

主要提出了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优化市、区(县)两级便民服务。主要是在抓好行政审批的同时,做实做细便民服务,提出大力推进“一窗受理”“全程网办”“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推广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市、区(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

二是提升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主要是结合各镇(街道)实际,因地制宜,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施建设,优化群众办事环境。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探索建立政务服务机构,承接更多的审批服务职能。

三是实现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中心)全覆盖。主要是按照“四有一能”(有场所、有设备、有人员、有制度、能办事)的标准要求,加快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接入山东政务服务网,打造更加便民的网上服务点。(经初步统计,全市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覆盖率达97%,淄川、博山、文昌湖等区的部分村仍未建。)

四是拓展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功能。主要是推动社保、医保、民政、卫健、残疾人服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税务服务、公安户籍等领域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全部进驻镇(街道)级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行“全科受理”、“一窗通办”。加快在镇(街道)、村(社区)推广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依托村级现有电脑、网络,开发应用功能便捷实用的自助服务系统模块。加快推动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向村(社区)级下沉,加快推广应用政务服务类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

五是加强全市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主要是在全市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健全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到2020年底,实现统一服务标识、统一人员工装、统一服务标准,打造清晰统一的服务形象和便民服务新标杆。制定全市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清单,确定镇级办理事项193项,街道办理事项160项,村级办理(代办)事项62项,社区办理(代办)事项55项。

六是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主要是根据企业、群众对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不同需要,在全市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分别设立专门的帮办代办窗口或区域。市、区(县)两级要积极落实帮办代办机构和人员,选用业务骨干组建专业、专职、高效的帮办代办队伍。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要指定专人开展帮办代办服务。

七是加强便民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主要是将素质高、能力强的在编干部充实到窗口工作一线。完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和政策培训,确保代办员想干事、能干事。加强各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加快培养“一人多岗、一专多能”人才。

四、《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的要求。主要是明确了在加快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中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宣传引导三个方面的具体实施要求。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抓工作落实机制,切实统筹抓好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各区(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便民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全面树立便民服务新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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