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和平路通济小区20号楼1单元地下室公共区域及楼道内堆放易燃杂物、停放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
张店区政府反馈:经现场查看,2楼东、西户存在乱堆放问题,已要求当事人于5月20日前进行清理。
2、淄川区市民来电反映,西关大街沿街15号楼路段行道树树枝较长,刮风时易敲打3楼窗户,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
淄川区政府反馈:目前,已对树木进行了合理修剪,下一步结合绿化养护长效机制,将集中对该区域沿街树木进行统一修剪整形,在保障沿街绿化效果的同时,最大限度避免对市民和沿街住户生产生活造成干扰。
3、博山区市民来电反映,山头街道办事处仲岭小区物业公司现向有车的业主收取门禁卡费用100元,居民意见大,要求处理。
博山区政府反馈:经调查,该小区收取的费用系蓝牙设备费用50元和10年运行维护费50元,合计100元。该项收费系市场调节价,该收费为业主向物业公司购买服务,并非强制执行,业主也可选择不缴纳此项费用,不缴纳此项费用可正常进入小区,只是不享受自动抬杆服务。
4、周村区市民来电反映,机场路与德阳路路口西南侧航校油库门前开设一家烧烤店,存在安全隐患,要求处理。
周村区政府反馈:经调查,该处烧烤店与油库间距超过150米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号文件规定,符合安全间距,已要求业户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同时,经核实,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无政策依据要求其停止营业。
5、临淄区市民来电反映,辛化路隆盛达塑编厂拖欠其姐姐窦女士2019年1月份工资约2600元,要求处理。
临淄区政府反馈:经调查,窦女士已向金山镇人社所的调解仲裁大厅反映了投诉的事项。经工作人员联系,被投诉单位隆盛达塑编厂负责人已到金山镇调解仲裁大厅处理此事项,窦女士可随时到金山镇调解仲裁大厅领取工资。
6、桓台县市民来电反映,果里镇急公村老村址东门路口处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异味较大,要求处理。
桓台县政府反馈:已安排保洁人员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现垃圾已清理完毕。
7、高青县市民来电反映,中心路与田镇大街路口东侧的同城一家果蔬批发店存在乱搭乱建问题,要求处理。
高青县政府反馈:已要求当事人自行拆除,预计五月底前处理完毕。
8、沂源县市民来电反映,沿河西路畜牧局宿舍楼院内路灯不亮,影响居民出行,要求处理。
沂源县政府反馈:街道办已安排工作人员对线路问题进行查找维修,目前路灯已恢复正常照明。
9、高新区市民来电反映,化北路与柳泉路路口以西至鲁信路路段每天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且商贩将污水和垃圾倒入绿化带中,影响市容,要求处理。
高新区反馈:已对占道经营商贩进行了清理,并责令经营业户清理好周边卫生,后期执法人员也将加强巡查,如发现商贩占道经营现象将及时制止、清理。
10、文昌湖区市民来电反映,其为萌水镇扈家村居民,前期村内修建道路时在村西侧其家门口修建了一条水沟,出行不便且易积存雨水引发臭味,要求处理。
文昌湖区反馈:经实地查看后提出了解决方案,扈家村工作人员将于5月20日前对其反映问题进行解决。
11、张店区市民来电反映,其是科苑街道鲁信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21楼住户,2015年10月份交房,现卫生间漏水严重且下水道异味刺鼻,多次联系开发商至今未处理,要求处理。
市住建局反馈:经现场查看,反映人卫生间无漏水现象,检查其排水管道,未发现渗漏现象,也未闻到刺鼻异味。
12、张店区市民来电建议,因张店区王府井商业街至淄川区商贸城的151路公交车每天首班和第二班车乘车人数较多且路程较远,建议更换为座位较多的车辆,以方便市民乘坐。
市交通运输局反馈:因共青团路修路及首班车、二班车客流较多,为保证乘客正常出行,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前期根据客流情况加密班次,缩短发车间隔,由原来的15分钟缩短为10分钟,减少乘客候车时间。2、后期计划调整一台座位数较多的客车配置到该时间段运营,从而增加坐席数量,方便乘客舒适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