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清单(第16期)

发布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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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店区市民反映,8月底在北西五路海鲜土菜馆就餐消费后,饭店不按菜单标价收费,其发现后告知电脑计算错误,认为饭店存在欺诈行为,要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赔偿。

2.张店区市民反映,淄博市振荣工贸有限公司在登记机关的注册地址是张店区沣水镇张三村湖罗路煤井西100米,与实际生产厂址不符,要求查实该公司地址。

3.沂源县市民反映,其8月25日在健康路27号丰联商场南麻文卓体育用品商店花费879元购买阿迪达斯男鞋,后出现商标掉漆、裂纹问题,与商家协商未果,要求协调更换或维修。

4.桓台县市民反映,天齐花溪地小区开发商在房屋销售彩页上宣传购买1楼赠送复式院子、7楼赠送阳台,但实际未批复;小区东侧有小学,南侧有红莲湖湿地公园及乌河湿地公园,但实际无相应规划,认为开发商虚假宣传,要求查处。

5.淄川区市民反映,其2019年5月份在将军路与孝妇河交汇处的V力健身房预交二千元办理了健身卡,因工作变动要求退款,但商家不予退款,要求协调处理。

6.张店区市民反映,其于11月7日上午10点带孩子在水晶街优佳爱婴洗澡,洗澡过程中造成孩子右手食指严重刮伤,负责人迟迟不出面处理,店铺工作人员使用过期的碘伏给孩子伤口消毒,认为该店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店铺给予合理解决方案并进行整顿。

7.高新区市民反映,其11月6日在新玛特购买蒙牛老酸奶,该商品储存条件应为2-6度,而商场却在常温下售卖,认为储存不当,要求对此进行查处并给予合理赔偿。

8.临淄区市民反映,其2019年4月份在牛山路382甲11号夏冬车行购买家安牌低速电动汽车,该车行私自改装车辆,加装空调、增程器等,后车辆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认为车行改组装车辆违反规定,要求查处。

9.张店区市民反映,9月份在人民西路富尔玛负一楼德思杰防盗门店购买一把指纹锁,购买时店铺未充分告知锁的功能,未提示该锁存在的风险,购买使用后发现并不符合自己的实际需求,要求协调更换。

10.沂源县市民反映,其2018年在奔宝汽修厂维修别克GL8车辆,维修厂将变速箱配件倒挡毂更换为福特品牌,导致变速箱损坏,与商家协商未果,要求协调商家给予合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