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许可】淄博推行施工过程“一次检查”模式助力小型工业建筑项目落地开花

发布日期:2021-10-25 14:20:57浏览次数:字体:[ ]

淄博推行施工过程“一次检查”模式

助力小型工业建筑项目落地开花

 

“请问你们下次什么时候来?”“竣工验收前就来这一次了?”“这项改革太好了,既体现了政府对我们的信任,还加快了我们项目落地的速度。”得益乳业智能车间新基仓库(一、二、三)项目负责人激动地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小型工业建筑项目快速“落地开花”,淄博市印发《淄博市小型工业建筑项目联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淄建改办〔2021〕18号),按照一套机制、一次进场、一次告知原则,在全省率先推出施工过程“一次检查”模式,对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型工业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只进行一次检查,以实际行动打造联合监管的“淄博模式”。

一是建立“一套机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确定联合检查的事项清单,其他部门指派专人成立小型工业建筑项目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组,并建立工作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基本完工、装饰装修施工前,达到联合监督检查条件后,提前与项目单位确认联合监督检查的时间,并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及工作群向各有关部门和市政服务专营单位发送联合监督检查(服务)通知,组织联合检查。各监管部门根据“工程审批系统”推送的项目信息进行登记,将项目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实行“一次进场”。明确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型工业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仅开展1次联合监督检查。检查事项包括内容包括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消防、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现场踏勘事项,以及工程许可阶段告知承诺事项的核实。参建单位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技术检查的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修改情况、市政公用设施接入准备等情况需要重点检查。各有关部门根据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政专营单位根据踏勘结果做好对接服务。对于需要整改的违规行为,不再进行复检,在综合验收阶段一并核查。各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整改信息及时录入工程审批系统“社会投资小型工业建筑项目”专项审批服务模块。

三是落实“一次告知”。明确各参与联合监督检查部门应将监督检查结果第一时间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总,由住建部门将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

淄博市通过推行施工过程“一次检查”模式,将原有的多部门多次监督检查,整合为一个部门牵头的多部门联合一次检查,最大程度降低了监督检查对项目进度的影响,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山东恒生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5#车间、泵房及消防水池建设项目,得益乳业日产500吨低温乳品智能车间建设项目新基仓库(一、二、三)等10余个项目,已通过施工过程“一次检查”模式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淄博市将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为推动力,以企业感受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坚持以评促改,进一步对标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注重改革落实落地,持续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以评促转,高度关注企业需求,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化解危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擦亮淄博政务服务“齐好办”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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