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资金不用愁
发布日期: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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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有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修缮资金不用愁
“这真是一项惠企利民的好政策。如果住宅有主体结构裂缝、围护墙开裂、防水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等质量缺陷,开发商购买了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后,我们修缮房屋的费用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不用自己出钱,给大家节省了开支。”淄博市临淄区金鼎绿城小区的业主王先生说道。
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建设单位质量首要责任,建立完善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制,切实保障住宅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淄博市住建局、银保监会淄博分局、淄博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淄博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鼓励开发企业为淄博市内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办理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淄博金鼎立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金鼎绿城小区办理了缺陷保险。
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以下简称“缺陷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向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在一定保险范围和规定保险期内出现的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住宅(包括投保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范围内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损坏或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履行赔偿义务的保险。缺陷保险基本承保范围包含且不限于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主体结构裂缝,内外围护墙开裂,装饰装修工程起砂、空鼓、渗漏、变形、脱落、裂缝,防水工程渗漏,外墙外保温脱落、开裂,墙体结露、霉变以及给排水、供暖及电气工程质量常见缺陷等。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等可作为附加险项。业主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期内,发现住宅工程存在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等专业机构提出索赔申请。
缺陷保险是一种基本的“保民生”险种,推广过程中必须贯彻“广泛覆盖、基本保障、长久持续”的总方针、总原则。下一步,淄博市将继续大力推广缺陷保险,并且结合缺陷保险的险种特点,将缺陷保险与其他相关险种搭配互补,形成分层级、立体化的保险解决方案体系,进一步打造金牌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