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举用好政务公开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
|
|||
|
|||
市农村改革发展中心积极利用政务公开各类手段,通过微信、网站、线下宣传等方式宣传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一是坚持高位驱动,强化指导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健全农民合作社等辅导员队伍,指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帮助其规范发展。二是坚持人才导向,提升发展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模,广泛开展种粮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合作社带头人等培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执行返乡创业人才政策,吸引和支持高素质人才务农创业。三是坚持政策带动,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出台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政策,设立专门的扶持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创建品牌等。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采取评级授信、绿色信贷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费率补贴。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