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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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真是越来越简单了,网上填写个材料,签个承诺书,直接就拿到了证件,真是节省了不少时间。”淄川区晴赫烤鸭店张先生高兴地说。
近日,淄博市印发《淄博市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 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秉持“极简审批、最优服务”的工作原则,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新模式,对纳入“承诺即入”模式的办理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填写。张先生就是“承诺即入”新模式的第一批受益人,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真正实现了“即来即办、一次办好”。
淄川区对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经营条件不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经营者,限热食类食品制售)、小餐饮登记、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延续(许可条件不发生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开设)等事项推行审验合一,实行即审即办。
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连锁药店等新开设门店)、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涉及冷藏医疗器械的除外)等实行先入后验。即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已达到许可条件,即可当场办结发证,发证后10个工作日内再开展现场核验。需要注意的是,事后核验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与此同时,审批部门会将办证情况及现场核验结果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尚未达到承诺审批条件擅自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或逾期不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会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记入信用档案。
下一步,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扩大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模式的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实现准入即准营,确保信用审批改革举措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