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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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许可】“区域化评估+标准地建设” 破解企业审批难题为解决投资项目前置审批评估评审手续多、耗时长等难题,破解制约投资项目“落地”慢的“瓶颈”。桓台县2019年-2020年分别出台了《桓台县工业投资项目“1+N”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桓政办字〔2019〕16号)《桓台县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改革创新主要做法 (一)由“企业买服务”向“政府送服务”转变。采用“政府买单、普惠企业”的方式,变“企业逐项买服务”为“政府一次性送服务”,发挥政策红利,帮助企业减负,实现了成果共享。由县政府牵头,完成原来由企业各自进行的评估评审,既体现了园区功能定位,又提前完成园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将“生地”变成 “熟地”,让进园区的所有企业实现成果共享常态化。采用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压缩审批时限,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了便利,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二)由“单项评估评审”向“整体评估评审”转变。由相关机构统一做好评审评估,由“单体把关”变“总体把关”,提前完成区域整体评审评估,形成整体评价。推行区域化评估常态化应用,评估结果使用于所有入驻园区的项目,落户企业无需再进行前置事项的评估,企业节省资金,助力企业投产提速。加强资源优化整合,推行服务新模式,优化服务效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 (三)由“多证”向“一证”转变。实施“一证化”改革,集合消防、人防、质监、安监及施工许可五项业务,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一并审批、一证综合”,申请人办理业务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内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发放“行政审批综合许可证”,开启了“多证集成,一证综合”的新模式。 (四)由“不规范”向“高规格”转变。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对照审批服务清单,全面进行清理,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根据清理结果,按照“三定”规定,将行政审批事项、环节的工作职责,重新逐一分解到部门科室,实行“对号入座”。强化主动服务,效率优先的意识,实施“一套系统、一会征询、一站完成”联合审批制度。通过一次联审会议,同步落实多部门意见,一次性帮助企业理顺规划、选址、施工、安全、环保等手续办理以及水电配套设施的保障。 二、工作取得成效 (一)最大限度缩短“投资项目开工”时间。提前介入完成评估,对马桥化工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环节涉及的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同时建立园区建设项目有关评估评审事项的控制指标清单,并实行告知承诺制。水资源论证、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两个事项已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园区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之后,进入该园区的单体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或简化有关评估评审,但从各类评估评审报告制作方面为企业节约15天左右的时间,同时节约企业评估评审费用。比如:坐落于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区的淄博尚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区域化评估+标准地建设”模式,于2021年4月9日年产10万吨聚氨酯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项目实现正式运行。公司负责人说:“‘区域化评估+标准地建设’模式,缩短了我们企业评估评审的时间,减少了评估评审的事项,当地政府真正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为我们解决了非常大的困难。” (二)最大限度减少“评估评审”环节。过去,企业拍下一块建设用地后,要办十几种审批手续,因为手续繁琐制约,一些业主被“拖得”失去耐心。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的推动下,我县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拟出让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产业导向和投入产出标准、污染排放标准等控制指标及违约责任予以明确,让建设用地带着指标出让,实现土地“即拍即用”。对进入标准地区域、符合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适用条件的单体建设项目,简化相关环节、申请材料或者不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符合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的,由企业提出申请,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规定予以简化;符合不进行单独评估评审的,由行政审批相对人提出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的申请,行政审批部门直接使用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可减少4个环节,10余项材料。 (三)最大限度增加“标准地建设”数量。过去,一些企业拍得土地后,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出现了“多圈少建、圈而慢建或不建”等现象,造成极大浪费。“标准地”模式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等提前设置好,投资者必须量力而行,拿下土地就得说话算话,严格按“标准”创造效益,保证土地既不被乱用,也不被贱用。我县按照《标准地实施方案》,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对在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工业用地推行“标准地”出让。现有267亩、51亩两块项目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制定“标准地”指标,积极推行承诺审批制、帮办代办服务等,在立项预审、并联审批、施工许可(拿地开工)三个阶段加快办理,做到“拿地即可开工”。加大对园区内土地的储备力度,在园区管理机构协调各相关部门确定出让土地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具体指标要求后,将指标作为土地招拍挂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出让公告中一次性告知企业,方便企业快速开工投产,也能倒逼企业更好的落实“标准地 ”中的各项指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筹协调标准地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根据区域评价情况,结合产业导向,各园区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具备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道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为推行“标准地”奠定基础。在完成区域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行业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单位能耗标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建筑容积率、县税务局负责亩均税收、市生态环境局桓合分局负责单位排放标准等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制定,汇总形成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性指标体系。 (二)继续做好区域化评估评审扩面提升。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处理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改革的关系,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家充分调研论证,确保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合法、有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取得实效。实施各镇工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目前,淄博东岳经济开发区、马桥化工产业园已完成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及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等评估评审事项,后期要继续推进化工园区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 (三)推行“区域化评估+标准地建设”新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切实解决企业投资项目落地难这一问题。“标准地”模式提前将节能减排等控制性指标“有话说在先”,有利于从源头切断环境污染等问题。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