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政府、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接话问题办理情况(2021年第24期)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朗读

1.张店区市民反映:市政府三宿舍进行自来水改造,现发现安装的管道为黑色,咨询管道是否合格,是否会对水质产生影响。

市水利局回复:来电人反映的“黑色管道”是作为给水用聚乙烯(PE)管,该批次产品经检测,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具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市自来水公司户表改造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户表给水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施工,供水管材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经久耐用的合格产品,用户可以放心使用。

2.桓台县市民反映: 起凤镇乌河北村村委将村东侧3号沟与乌河交汇处封堵,栽种树木,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疏通。

市水利局回复:经现场核查,桓台县起凤镇乌北村村北东侧3号沟系一条东西流向沟渠,其主要功能为排内涝,属镇级河道。目前,该沟渠水流畅通,功能发挥正常。来电人反映的树木并不影响该沟渠功能,不存在安全隐患。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继续督促桓台县水利部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机制,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做好河湖动态管理工作。

3.淄川区市民反映:般阳生活区一户一表的政策一直未落实,现用水损耗较多,建议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或在每栋楼的水表处安装闭锁阀并设置卡表。

市水利局回复:淄川区般阳生活区3-6号楼在淄川区自来水公司是以楼计费总表办理的开户用水手续。根据《淄博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供水设施产权以城市供水企业实际安装的计量水表处为界”,在具体户表改造移交推进过程中,改造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淄博星辰供水有限公司正在逐步有序推进户表改造接受工作,具体改造移交程序为:用户(产权所有人)经内部协商一致,同意一户一表改造移交后,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然后按“一户一表”标准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改造完成达到移交管理要求的,到供水企业签订供水协议,办理移交手续,实现管理到户。

4.临淄区市民反映:金岭镇金三村全天水压过小,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要求尽快增压恢复供水。

市水利局回复:临淄区金岭镇金三村供水管网于2008年建造铺设,至今已经使用12年,管网老化、漏损严重。目前金三村管网改造列入2021年农村供水管网改造计划,预计10月底前改造完,完成后将彻底解决供水压力小的问题。

5.博山区市民反映:其是白塔镇掩的村村民,河道上修建的桥梁与道路之间的坡道距离其房屋过近,影响其出入,要求核实坡道与房屋的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市水利局回复:2019年“利奇马”台风强降雨造成孝妇河博山段水毁现象严重,为保障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两岸生态环境,启动孝妇河博山段整治工程项目,掩的桥是该工程的组成部分,因岸墙设计为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桥梁按照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桥梁高度比原路面高2米左右,南北方向道路顺接需一定坡度,道路顺坡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坡道与房屋距离符合设计规定。

6.临淄区市民反映:勇士东生活区现进行自来水管道改造,但管道只改造一半剩下的一半使用原管道,认为不合理,要求全部改造。

市水利局回复:经现场核实,来电人所反映问题不是自来水管道改造,而是排污管线未全部改造问题。2021年8月22日,临淄区水利局与区住建部门共同前往勇士东生活区查看排污管线改造情况,该小区排污管道已经全部更换完毕。

7.张店区市民反映:王舍铁路小区自来水水锈严重,有消毒水味道,要求核实原因并改善水质。

市水利局回复: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避免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目前市自来水公司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并非漂白水消毒。市自来水公司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二氧化氯检测值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以此保证管网水的持续杀菌力,保证水龙头出水合格。用户反映“水锈”是烧水后由水中硬度(钙、镁等离子)形成的物质,这类硬度不能用加热分解的方法除去。根据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总硬度(以CaCO3计)限值为450mg/L”,我市自来水硬度含量为300mg/L左右,符合国家标准,对人体无害。

8.桓台县市民咨询:其为唐山镇唐一村村民,欲办理自来水开户,自来水公司告知需要缴纳3000左右开户费,咨询是否合理。

市水利局回复:经核实,2021年8月17日,来电人咨询桓台县自来水公司关于连接自来水问题,桓台县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告知需查看现场,并缴纳施工费,该来电人误以为开户费。目前,桓台县水利局按照有关自来水施工程序,积极协调供水公司查看现场,有关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9.沂源县市民反映:鲁村镇西坡村水井内水质浑浊,咨询县水利局哪个部门可以进行化验。

市水利局回复:经现场勘测发现原井口地势较低,雨天有雨水倒灌现象造成井水水质浑浊。已经通过砌石措施抬高了井口位置,现井口高于地面30多公分,解决了雨水倒灌问题,现供水已正常。并同时告知来电人沂源县润源水质检测有限公司能够检测化验水质。

10.桓台县市民反映:其为银河通物流公司的工作人员,小清河复航工程后,马桥镇岔河段南岸河堤其公司门口的路面未硬化,要求硬化;小清河桓台段南岸防汛路的路面宽度为4.5米,认为路面过窄会车时存在安全隐患,消防车及大型工程车通行时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要求拓宽。

市水利局回复:银河通物流公司原门口的砼路面已进行了补偿,小清河复航工程只对未补偿的道路进行顺接,故无法既补偿又进行工程恢复。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防汛路设计宽度为4.5米,根据设计要求,道路工程完工后要限高限宽,禁止大型工程车辆通行。为解决金城、博汇、银河通公司生产需要,已委托设计单位对邻近企业路段进行道路加宽设计,加宽道路所需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施工方案正在设计中,预计2021年9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