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招标采购人负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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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约束招标采购人行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的《淄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负面清单》,近日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实施。
“负面清单”的编制,以现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通过网站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市场主体、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工程建设项目负面清单梳理了标前阶段、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和发布、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四个阶段,共48项内容。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梳理了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制定、商务条款设置、评审因素设置等七个方面,共31项内容。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禁止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负面清单”的发布是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引导招标采购人在具体招标采购活动中能够规范履责,不越“红线”,对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